建設部:大型建筑要執行超限高層抗震設防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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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7日 15:3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7月17日電 (記者 孫玉波) 建設部近日下發有關通知,要求大型公共建筑要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防有關規定。 通知指出,凡在抗震設防區進行的,超出國家現行規范、規程規定的適用高度和適用結構類型的高層建筑工程,體型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筑工程,以及有關
規范、規程規定應當進行抗震專項審查的高層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專項報審,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委員會,開展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并將審查意見作為施工圖審查的依據。 要高度重視設計方案的評審,確保結構體系合理。對設計方案要進行科學評審和優化,在考慮建筑造型要求時,要把技術可靠性放在首位。建筑方案評審應吸收結構設計方面專家。對于異型結構、大跨度結構,建設單位應組織專家對結構設計方案仔細論證,必要時應進行模型試驗。建設單位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項目的結構設計負責人應到現場檢查工程重要結構部位的質量狀況。 要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施工圖設計文件完成后,須進行審查,審查的重點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體系的安全性,以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必要時,應采用不同的結構計算軟件進行校核分析。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不得用于施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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