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行政審批大“縮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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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3日 10:14 信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袁峰) 為配合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國保監會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配套制度,《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規程》等配套規章已于近日發布生效。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透露,自2001年10月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先后三次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08個,目前只保留和設定了50個審批項目。
保監會有關權威人士向媒體表示,這50個審批項目含1個針對保險社團組織的非行政許可項目審批的重點放在市場主體的準入和退出、保險產品的合理透明、保險資金的穩健、增值和從業人員的資格核準上,是反復論證后必須保留的項目同時也有《保險法》、《外資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和國務院決定的授權為依據,審批這些項目具備完全的合法性。 據了解,根據最近國務院決定的授權,保監會就保險市場中出現的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以及今后可能出現的專屬自保組織、相互保險組織等新形式主體設置了許可項目;為積極推進保險資金的健康運用,設置了“保險公司拓寬保險資金運用形式審批”項目其進入方式主要為今后保險資金進入股票市場、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開展抵押貸款業務等保監會有權進行審批;同時還設置了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發行審批,保留了保險公司以發行次級債補充資本金的可能性,等等。 據了解,為強化依法監管,保監會今年加快了立法建設步伐。除上述兩個規章外,上半年還發布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人身保險產品審批和備案辦法》、《保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等規章,今年內還將完成一系列保險監管規章的制訂和修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