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移交地方政府 民航體制改革全面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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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03:31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李英輝) 昨天,中國民航總局與甘肅省人民政府在蘭州舉行民航機場交接儀式,民航總局正式將甘肅省內蘭州、敦煌、嘉峪關、慶陽4個機場移交甘肅省人民政府管理。甘肅省4個機場移交甘肅省人民政府管理,標志著國務院2002年6號文件規定的民航體制改革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據了解,民航管理體制改革共分7個方面,目前已全部完成。航空運輸公司與服務保
機場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完成。根據文件規定,除北京首都機場和西藏自治區內機場外,其他省(區、市)原由民航總局直接管理的90個機場的國有資產和人員平穩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機場移交后,民航總局、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對所有民用機場實行行業管理。 民航行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完成。經過改革,調整形成了以民航總局、7個地區管理局、26個省(區、市)航空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為主體的政企分開、垂直領導的民航行政管理體制。民航總局、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轉變職能,將主要職責定位于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場管理、宏觀調控、空中交通管理和對外關系5個方面。 空中交通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完成,形成了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7個地區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32個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站)為一體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體系;機場公安機構隨機場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空中警察隊伍組建完成并于2003年底上崗值勤;航空運價改革方案和航線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已于2004年頒布實施。 民航總局有關人士稱,機場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加重了地方政府在機場建設投資和經營發展上的責任,有利于各省(區、市)政府把民航業發展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計劃,統籌安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民航改革也為民營資本和外資投資航空公司、機場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新聞背景 民航重組六大集團 根據中國民航體制改革方案,原直屬中國民航總局的9家航空公司和4家服務保障企業聯合重組為三大運輸集團公司和三大服務保障集團公司,并與民航總局脫鉤。 六大集團于2002年10月11日成立,分別是: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和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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