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平:保險業應成為災害事故的“減震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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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3日 16:4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7月3日電 (記者 呂諾) “發生災害或事故時,在一些發達國家人們首先想到保險公司,而在我國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財政的救濟和支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吳小平3日在民盟中央舉行的“災害與社會管理”專家論壇上提出,具有轉移風險和降低風險危害作用的保險業,應該成為災害事故的“減震器”。 吳小平說,美國“9·11”事件發生后,保險業支付了約420億美元的保險賠償,大
吳小平說,現代保險在突發事件和災害管理中具有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的功能作用。在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壯大為災害管理奠定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在災后重建、恢復正常生活秩序方面初步顯示出積極作用。但是,我國保險業發展時間不長,參與災害管理的經驗不足,公民和社會的保險意識薄弱,保險業技術水平相對落后,應對災害事故的保險制度不完善,低收入階層得到的保險保障程度較低。 吳小平說,災害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需要建立起國家財政、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共同參與和負擔的體制。要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積極作用,應當加強減災法制建設,明確保險業在災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以增加減災投入,建立地震、洪水、核事故等巨災保險制度。要加快保險業發展步伐,加強對災害管理的研究工作,建立綜合防災減災風險評估體系和安全系統的應急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