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提出航班延誤旅客補償指導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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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9日 17:02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 (記者 林紅梅) 民航總局最近出臺了發生航班延誤后,對旅客進行補償的指導意見。經濟補償可以采用現金、購票折扣和里程等多種方式,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實施辦法,從7月1日起實施。中國民航總局運輸司負責人介紹說,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除按照《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況下的服務工作外,還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可以采用多種方式,航空公司
這位負責人說,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采取登記、信函寄回等方便旅客的辦法完成經濟補償。目的是為了避免進一步延誤后續航班和旅客,防止空勤人員疲勞駕駛形成飛行安全隱患。 這位負責人指出,旅客因航班延誤造成損失與承運人發生索賠爭議,應按有關法律程序處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