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大戰(zhàn)”了猶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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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7日 10:22 人民網-華東新聞 | ||||||||||
新華社記者 俞麗虹 黃庭鈞 最近有消息說,深圳商家正在商量掀起新一輪“銀商大戰(zhàn)”。在上海,盡管以永樂家電為代表的商家與以上海銀行同業(yè)公會為代言人的銀行方面達成和解,卻很難說這種各謀其利的銀商博弈就不會卷土重來,因為導致“銀商大戰(zhàn)”的根本原因并沒有真正消除
5個月永樂家電支付刷卡費千萬元 6月2日一大早,深圳萬佳、國美、天虹等多家大型商場都在門口張貼告示,聲稱“由于系統(tǒng)故障”,這些商家2日、3日不能接受消費者用銀行卡進行刷卡消費。繼去年底上海等地的商戶試探性的拒卡之后,本年度的“銀商大戰(zhàn)”終于在深圳點燃烽煙。 深圳46家商戶的集體“拒卡”事件,正是此輪“銀商大戰(zhàn)”的導火索。表面上看,“系統(tǒng)故障”是這些商家眾口一詞的拒卡理由。但其背后,無疑是商家為謀取自己的利益,抱起團來向銀行叫板。由于是數十家商戶集體采取行動,此事立刻引起了國內媒體以及銀行界、商界的高度關注,并迅速蔓延全國不少城市。 在深圳燃起烽煙之后的短短半個月,上海市的兩家大型連鎖經營企業(yè)也積極呼應,不約而同地宣布“罷刷”,其中包括占當地家電零售市場半壁江山的上海永樂家電。而且,商戶把此次“罷刷”的矛頭,直接指向了發(fā)卡量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盡管由于銀行方面的強硬態(tài)度,上海的“罷刷”風波僅僅持續(xù)了1天便草草收場,但當地媒體卻不惜版面地給予了詳盡報道。 仿佛是“振臂一呼,應者云集”,除了上海之外,連日來,廣州、南京、寧波、溫州、重慶等地紛紛傳出商戶抵制刷卡消費的消息,“銀商大戰(zhàn)”的波及范圍在國內主要城市迅速擴展。商戶與銀行“針尖對麥芒”,對峙態(tài)勢僵持不下。 而事實上,新近這一輪“銀商大戰(zhàn)”,只是雙方利益沖突的進一步升級與再度爆發(fā)。早在2003年12月,上海永樂家電就因無法承受刷卡結算1%的銀行手續(xù)費,公開宣布以后每逢星期二,在上海的25家連鎖門店集體拒絕刷卡消費,一律只收現金;此前不久,成都國美電器也因為刷卡費率過高的問題,暫停使用商場內的所有POS機。 永樂家電市場部經理黃建平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今年1月至5月,永樂家電在上海的銷售額為40億元,其中以刷卡方式付款的達到15億元,約占整個銷售額的40%,而工商銀行牡丹卡的刷卡消費額占永樂家電刷卡消費總額的30%。原先,銀行卡的刷卡費率高達1%,而家電零售企業(yè)的凈利潤率也只有1%左右。換句話說,企業(yè)刷卡銷售部分的凈利潤全都貼給了銀行手續(xù)費。通過去年年底商戶的一番“抗爭”,目前刷卡費率已經下調至0.6%,但即便如此,1月至5月永樂家電僅刷卡手續(xù)費一項就支出了近1000萬元。“相對于目前國內家電零售企業(yè)低得可憐的利潤水平來說,這一筆開支的負擔還是太重了!” 誰把持了刷卡定價權 面對商戶的齊聲指責,面對頻頻引發(fā)事端的刷卡費率,銀行方面辯解說,銀行卡的應用與推廣在現代社會是大勢所趨,但整個推廣過程和運營過程都是需要成本的。向商戶收取刷卡手續(xù)費,就是為了應付刷卡網絡建設、設備投入、運營維護的巨大開銷。而且,這種收費也是與國際接軌的。 上海市銀行同業(yè)公會更是在一份給發(fā)難商戶的“回應函”中態(tài)度明確地表示———刷卡手續(xù)費不會降!因為目前執(zhí)行的刷卡費率是合理的,在國家有新的規(guī)定出臺之前,銀行方面對于任何商家要求降低手續(xù)費的請求都將“一律不予受理”。 據悉,當時上海確定銀行卡刷卡手續(xù)費率,是在銀行同業(yè)公會的協(xié)調下,由17家國內銀行與銀聯協(xié)商形成的。以家電銷售企業(yè)為例,刷卡手續(xù)費率為0.6%,其中,發(fā)卡行分得0.35%,收單行(結算銀行)分得0.2%,銀聯則分得剩下的0.05%。 不可否認,刷卡交易網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的確需要相當大的前期投入,即使在美國,信用卡的普及以及整個刷卡消費環(huán)境的成熟與完善也花了二三十年時間。而刷卡費率高低之爭,其實是銀行與商戶之間的一個博弈過程———如果刷卡費率過低,從長遠看也無利可圖的話,銀行自然不會愿意一直往里貼錢;如果刷卡費率過高,商戶則會覺得自己的利益被侵占,采取抵制刷卡、限制用卡等措施;但是,當刷卡消費的比重達到相當程度的時候,如果商家拒絕刷卡,就等于將絕大多數顧客拒之門外,這樣一來,商家會在抵制用卡與放棄顧客之間重新做出選擇。 有專家指出,“銀商大戰(zhàn)”屢屢爆發(fā)的深層次原因其實在于壟斷,不同銀行卡之間沒有形成競爭,商戶沒有選擇權,而這一點對于商戶來說是不公平的。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丁純博士更為此詰問:費率之爭的背后,其實是誰把持了刷卡費的定價權。 “過去是各家銀行分設POS機,相互之間還有競爭。現在銀聯只有一家,刷卡收費代理服務公司也只有一家,費用統(tǒng)一,商家只有接受或不接受。這個市場上的買者———商家并沒有壟斷地位,而銀行則是壟斷者。也同其他壟斷程度高的市場一樣,銀行可以借強大的壟斷力量定價。這種情況不僅僅表現在刷卡收費上,還表現在其他收費上。從這點來看,銀行方面確實把持了費率的定價權。但是,從市場交易雙方的平等地位來說,這對商家是不公平的。或者直接說,不應該由銀行方面單獨把持定價權。”他說。 丁純分析認為,當初中國銀聯成立時,的確具有非常大的意義,它為銀行卡的使用提供了統(tǒng)一的標準和技術平臺,應該肯定這種做法,它在資金供求等方面是一個很好的統(tǒng)籌,在技術上也避免了重復建設。“而現在銀聯已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平臺,而成為了一個市場化運作的商業(yè)公司,需要考慮盈利問題。更深層次的問題涉及到銀聯的定位和他本身的利潤來源。如果是壟斷,就要付壟斷費。在國外至少有兩三個技術平臺可供商家選擇,但在國內就只有一家。那么這就成為不在同一平臺上的市場競爭,從而影響了價格定位,這些對于商家來說就不夠市場化。” 誰來為消費者代言 商戶與銀行,你來我往,唇槍舌劍。但在這場爭論中,有一種聲音顯得十分微弱———消費者。 如今,倡導刷卡消費、發(fā)展銀行卡產業(yè)已被列入國內不少城市的發(fā)展規(guī)劃。統(tǒng)計顯示,截至2003年末,我國共有銀行卡發(fā)卡機構141家,發(fā)卡量達到6.1億張,平均每兩個中國人擁有一張銀行卡,每消費1元錢就有0.2元是持卡完成的。同時,根據銀行卡產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到“十五”期末,國內30%的商業(yè)、旅游、餐飲等零售和服務企業(yè)都將能夠受理銀行卡,持卡消費在社會商品零售額中的比重將從目前的5%提高到10%以上。 然而,銀商與商戶間的利益之爭,消費者卻成了無辜的受害者,那些已經習慣于刷卡消費的顧客不得不改變方式,被迫使用現金支付。采訪中,好幾位消費者都向記者抱怨:“我有什么錯?為什么銀行與商戶之間的矛盾最終卻要犧牲我的利益?” 專家表示,任何經濟行為,都不應該損害公共利益。而“銀商大戰(zhàn)”中,不管雙方誰是誰非,都不應該影響到作為第三人的消費者的權益。 海通證券研究所所長助理何旭強博士表示,深圳商家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已經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首先是知情權,本來消費者知道辦理銀行卡可以用來購物,商家也和銀行達成了協(xié)議,現在商家突然說不準刷卡,這就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因為商家作出拒絕刷卡的決定時,應首先征得銀行卡使用者的同意;第二是選擇權,消費者選擇持卡購物,商家如果讓消費者必須用現金去交易,消費者的權益就受到損害了。 一位參與“罷刷”的經營者也承認,限制使用銀行卡刷卡消費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但他無奈地表示:“關于刷卡費率問題,我們也想和銀行坐下來好好地談,但對方根本不予理睬。如果不采取‘罷刷’、‘拒卡’等比較激烈的舉措,我們可能連說話的機會都爭取不到。” 拒絕刷卡事件實際上是商家和銀行利益之爭所導致的,其結果卻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也勢必使銀行、商家失去客戶,失去市場,最終的結果會導致三方共輸的局面。 都說“顧客是上帝”,但如果消費者拿著信用卡上街購物的同時,還必須揣上厚厚一疊現金,或者在出門之前,必須一個個地給商家打電話確認“你今天拒卡嗎”,這“上帝”也當得太辛苦了!“銀商大戰(zhàn)”之時,我們不禁要問,誰來為這些受著夾板氣的眾多持卡消費者代言呢? 不能放任“銀商大戰(zhàn)”(珠下走筆) 慎海雄 上海市最大的家電經營商永樂家電和建材裝潢連鎖企業(yè)好美家公司都在“罷卡”。其中,永樂家電在周一至周五罷刷各類工行卡,好美家的9家門店在每周二謝絕刷卡。目前,半個月前起自深圳的“罷卡”風波已波及寧波、南京和上海等多個城市,銀行和商家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盡管有銀聯和商業(yè)聯合會站在各自立場上發(fā)了一通呼吁,但至今沒有偃旗息鼓的跡象。令人不解的是,在越鬧越大的“銀商大戰(zhàn)”里,人們卻始終看不到政府官員出面調停的身影。 據了解,政府管理部門對“銀商大戰(zhàn)”作壁上觀的理由是:商家和銀行的爭執(zhí),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yè)處理彼此利益關系出現的“正常現象”,政府“不便干預”。其實,事情并不這樣簡單。 筆者無意對“銀商大戰(zhàn)”的當事雙方作出是非判斷,但是,“罷卡”風波,確實給廣大消費者帶來種種不便。他們口袋里的銀行卡成了擺設,特別是在家電、建材等大件商品的消費上,一旦改用現金支付,必然平添許多煩惱。真正屬于“企業(yè)處理彼此利益”的問題,政府自然不必干預;當事情影響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時候,就不能不管一管了。 撇開“銀商大戰(zhàn)”的當事雙方,權益受損的消費者利益誰來維護?正常的商業(yè)和金融秩序要不要維持?退一步講,即便銀商雙方達成了某種約定,誰又能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不被拱手“出賣”?在這里,政府理當出來說話,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市場裁判職能,防止風波越鬧越大。 此外,“銀商大戰(zhàn)”涉及到市場管理、金融監(jiān)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多個問題,以及反壟斷、價格調控、誠信等多個領域,不能指望銀商雙方靠自覺性息事寧人,政府諸多部門都有責有權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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