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對內開放時間表排定 中海油再爭批發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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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6日 10:4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21世紀經濟報道》同日相關報道:中海油加大原油進口權重 本報記者 陳挺 北京報道 5月份經過多年的博弈與等待后,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海油”)終于“秘密”獲得原油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并獲準每年從國際能源市場上進口原油1200萬
在中海油獲準“上岸落地”的背后,是在外資石油公司聲聲叩關聲急中,中國石油業主動對內提前開放戰略的確定。 中海油“上岸” 在多年的海上飄泊后,中海油終于圓了 “上岸落地”夢。 雖然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但記者在6月24日造訪中海油位于北京東直門的大本營時,無論是在電梯里,還是在辦公室里,人人都似乎帶著一種不經意的喜氣洋洋。 因為除了原油進口權外,中海油還將有一攬子的“上岸計劃”正在實施之中。 5月份,中海油正式獲得原油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并獲準每年從國際能源市場上進口原油1200萬噸的額度。為此,中海油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聯合新組建一個國際貿易公司,新公司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中海油出資1.2億元人民幣,占60%;中石化出資8000萬元人民幣,占40%。在合資協議的同時,中海油和中石化還特別簽訂了一個附屬協議即《中國石化購買中國海油海外分成原油框架協議》,落實了原油進口到國內的使用去向。據悉,貿易公司的首批原油進口業務將在今年第三季度到岸。 雙方為了這個項目已經談判了多年,但一直因為各方的博弈而困難重重、一波三折。在去年年中的時候,市場就傳出雙方組建合資公司的消息。這一次獲批也是高層分管領導的親自推動才得以通過。 但直至今天,“新郎”——中石化似乎還是不太情愿——雖然早在5月份,雙方都已經拿到了“結婚證”。但對于舉辦婚禮(雙方原計劃要舉行隆重而盛大的記者招待會和掛牌儀式),總是被各種理由一推再推。 但這并不是關鍵的,中海油“上岸”后還需要解決“落地”——也就是原油進來后,有沒有權賣、賣給誰? 所以真正的“猛料”是在今年4月份,商務部打算向國務院呈送報告,建議向中海油和中國中化集團發放兩張國內成品油批發業務經營牌照(即國內成品油批發業務的經營權,本文特指“內貿權”)。 這將在中國的石油市場引發一起巨大的變革風暴。 提前對內開放 風暴眼來自于入世的壓力:按照中國政府加入世貿組織時的承諾,在今年12月11日之前,中國將全面開放成品油零售市場。在2006年12月11日之前,放開成品油的批發市場(雖然今年將開放零售市場。但在石油市場上,只有開放了批發市場,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開放)。 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集團以長城為界,實行南北分治?同時,原油和成品油的進口權力也基本上都由兩大集團控制。 雖然“全社會都為兩大集團打工”,但這種劃分并沒有達到當初決策的預期。如有人認為?在兩大集團爭相收購加油站戰中,付出的超額成本要用10年時間才能消化完。而去年年底發生的全國“油荒”——成品油短缺現象似乎又證明這種行政壟斷的低效率。 “如果現在外資石油公司大舉進來的話,國內現有的幾家公司就根本不是他們對手。”國家發改委的一位高層在私底下坦承。 所以“開放市場是一種必要,因為我們對世貿有承諾在里面的”。一位權威人士分析,“那么要放,無非是主動與被動、早點提前開放與晚放之分了。” 為此,在2003年,在對內市場開放的時間和步驟、是不是要提前開放等問題上,相關主管和利益部門的爭論一度十分激烈。以致在這一年里,國務院領導曾親自先后作過三次批示,就相關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 這一年年底,國務院定下在今年6月份之前提前對內資企業開放市場的大政。 “因為主動開放了,通過提前引起競爭者能參與市場競爭。國內市場哪怕先亂上一陣,然后逐步由亂走向治,由競爭走向聯合,這實質上是一種溫和、平穩、改良性質的過渡。”商務部一位官員介紹。 出臺石油流通“憲法” 但一波三折,在今年6月份,國內市場并沒有如期開放。原因是管理規范石油市場的新法規無法如期出臺。 今年4月份,商務部制定了一個方案,欲向中海油和中化集團發放兩張成品油批發牌照。但報告還沒有遞交到國務院,在向各職能部委征詢意見時就被否決了。理由是“在整個產業政策沒有做調整的情況,單獨把這兩家公司放進來,是不妥當的。”6月25日,商務部一位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 “如果讓中海油和中化集團優先享有內貿權。那么原先38號和72號兩個文件中關于除了兩大集團之外其它企業不準進入國內市場的規定等于就廢止了,就會有別的企業要求內貿權。而你再以38和72號文件來反對他就不合適——因為過了7月1日,《行政許可法》開始施行,用特批的形式就違規了。商務部和發改委就可能要當被告了。”這位知情人士解釋,“而這4個文件都只是一個部門通知,嚴格來說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現在當務之急就是要搞出一個有法律效力的法規。也就是石油大法,取代原來4個文件。沒有法,市場就會更亂。” 而這個法規將首先涵括石油流通環節的方方面面,同時,也將包括到中石油工業的上、中、下游各個環節。是一部石油“憲法”。作為一部法規,其宗旨是“公平、公正”。所以“一旦要對國內市場開放,國內所有的企業,包括中海油和中化在內,只要達到相關的條件,來正常申請就行了。這也體現了國民平等的原則。”這位官員介紹。 為此,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各個部委曾組織了大量的人馬,聯合參與了這部法規起草、修改工作。“對于國辦的38號和72號兩個文件的修改都已經基本完成。只是還沒有最終成熟。現在正在部門之間討論、修改和充實過程。”據知情人士透露。 但由于石油市場涉及的各種或明或暗的利益主體太多,要拿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各方利益都能照顧到的,又能把一些現實的政策堅持下去,其平衡難度是非常大的。而且這部法規的效力不僅要管過渡期前,還要管過渡期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所以文字的推敲要比較謹慎。目前僅“定價機制的改革方案就被斃了好幾個”。知情人士透露。 為此,在今年年初,國家發改委給國務院打報告,要求將出臺時間推遲到“今年年底、明年年初”。 “但這部法規到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是非出來不可了。因為要給國內企業至少得有個一年以上的適應期。再往后推,就不可能再有時間讓你去先練兵了,時間卡在哪里呢?!不練兵,就開放,那是硬著陸,代價可能太大了。”這位知情這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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