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藥企將無須立項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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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3日 10:33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葉永筆) 新建的藥品生產企業,將不再需要經過藥監部門立項審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士昨天表示,7月1日后,藥監部門將撤掉已實施多年的“投資藥企必須前置審批”門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法規處的林先生昨天介紹,根據國務院最新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規定,從7月1日起,將取消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立項批準程序。即
據了解,現今投資藥品生產企業的單位或個人,須先向省級藥監部門提交審批材料,經省級初審通過后,再由其向國家藥監部門提出最后審批程序,通過這些程序后才能正式進入籌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