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煤都調查:原煤大漲價的“山西節點”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3日 08:0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王玉德 太原、北京報道 2004年6月初。山西原煤的市場價格達到破天荒的300元/噸。 此時,晉北,忻州市靜樂縣腰莊村南,年產量5萬噸的腰莊煤礦進入停產的第3個月,采出的原煤已經全部運走,足球場大小的煤場上只剩下雜亂的矸石;
晉南,晉城市晉陽縣屯城村外的煤運站邊,一輛“豫”字頭的解放卡車拆下了它的改裝擋板,習慣了超載的它被勒令恢復30噸的核準載重量; 而在晉中市榆次縣城的一棟辦公樓內,馳宇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的總經理朱三宏不時地被電話鈴聲催促:“只要有煤,不論價格,我都要!” ——這是記者在山西省境內采訪時所目睹的一幕幕真實的場景。 發生這一切的同時,山西省一家機構正在進行全面改制。因為,這家機構不僅控制著山西省所有地方煤礦(縣市煤礦和鄉鎮煤礦)的省內外銷售,還在試圖運用行政的優勢加緊對中小煤礦的整合,它緊鑼密鼓的改制行動,正深刻地影響著全國的煤炭價格。 “二政府”改制之源 這家機構的名字,叫做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或者叫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以下簡稱煤運總公司)。 “我們多年以從事收費和管理工作為主。”總經理張根虎道出了公司的經營實質,“我們每年實現利潤很高,但絕大部分體現在管理收費上,經營性利潤很低。” 張所說的“管理收費”職能是指:1983年組建的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其成立的直接目的就是代替政府對全省的地方煤炭實行統一的管理和銷售,而其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收繳出省煤炭的能源建設基金。 為了履行這一職能,20年后的今天,山西煤運總公司形成了下屬500余個法人單位、員工人數近5萬的龐大系統。其構成是:下轄11個市(地)分公司、1個礦業公司,107個縣(市、區)公司,共352個獨立核算單位,有253個鐵路發煤站,43個公路出省煤焦管理站和遍布全省各地的公路煤焦銷售營業站。 但是,這并不是嚴格的公司體制。“我們管人、管計劃和管資產相分離,人財物脫節,名義上擁有150多億資產,但分屬省市縣三級政府管理,企業自有的資產很少。”張根虎說。 也就是這類似“二政府”的職能和體制,造成了張所說的公司“經營性利潤很低”:2003年,全系統完成煤炭外銷量1.5億噸(銷往山西省外),總收入163億多元,其中20元/噸的出省煤能源基地建設基金上繳政府,煤運公司所獲得的經營性收入僅僅是——參照煤炭的掛牌價,每噸提取掛牌價4.5%以內的服務費和管理費,作為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 而隨著國家煤炭體制的改革,煤運公司這4.5%的利潤源的終結之日也為期不遠了。 根據國家財政部、國家計委(現國家發改委)2002年的相關文件,針對山西省煤炭產銷企業征收的能源基地建設基金將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這意味著,以代理國家收費為主要業務的山西煤運總公司“坐地收銀”的日子只剩下了不到兩年。 更嚴重的是,即使在這兩年中,煤運總公司的收費對象也會日益減少——就在2004年初,山西省已經啟動了組建三大省屬煤礦集團的重組工程,重組過程之中,這些煤炭集團將整合周邊的眾多中小煤礦,而省屬煤礦集團所產的煤,并不屬于煤運總公司的收費范圍。 甚至,在全省煤炭產業的重組過程中,煤運總公司的收費網點本身都在減少。譬如,2003年下半年,根據山西省委、省政府組建同煤集團的要求,煤運總公司在整個山西省北部的大同、忻州、朔州3地市的4個鐵路公司以股權合并的形式進了同煤集團。 所有的這一切都指示著煤運總公司要走的路。 “它必須要趕在管理和收費職能結束之前,將自己的角色調整為市場化的企業。”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山西省發改委經濟研究中心的一位官員說,“或者成為純粹的煤炭交易中介服務商,或者成為產、供、銷一體的綜合型煤炭產業集團。” “煤炭歐佩克”圖謀 顯然,煤運總公司選擇的是第二個“或者”。 2003年12月9日,在保留山西省煤運總公司的牌子的同時,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煤運集團)掛牌。由此,整個山西省的煤運系統向著產業集團的方向邁出了改制的第一步。 “必須要變過去的‘賣煤收費’為‘產煤銷售’。”2004年3月29日,全省煤運系統的年度會議上,張根虎為煤運系統提出了改制的目標定位。 同一天的會議上,主管煤炭工業的副省長靳善忠也強調:“煤運系統改革的目標就是要以市場化、實體化、追求經濟效益為導向,企業的重組改制要服務和服從于煤運企業做實資產、做實貨源、做實銷售這‘三個做實’!” 原初的“二政府”身份,也就是上述由500多個法人組成的遍布全省的煤運站點,成為“三個做實”的制勝武器。 5月底,接受記者采訪時,煤運集團公路公司副總經理閻世春介紹,在集團掛牌前后的這段時間,在省政府的強力推動下,通過剝離各市縣鄉鎮國有資產、引進其他機構投資和個人股份等形式,全省煤運系統已經有10個地市組建起了“兒子”級的公路煤炭經銷有限公司,而其屬下的100多個縣(區)級公司也正在按照同一模式改組為“孫子”級公司。這意味著,150億屬于不同級別政府的國有資產正在向集團公司集中。 控制煤炭資源的動作也在加緊。煤運集團的內部工作報告顯示,2003年全年,通過獨資、控股等投資形式,該集團已經從全省123個新建、改擴建項目中首批選出了18個煤炭開發、加工和地方煤礦提升改造項目,取得了4塊煤礦資源的探礦權,這使得煤運集團旗下的各類貨源基地礦井達到了71個,實際生產能力1370萬噸。這個數字,已經占據了山西全省4.5億噸年煤炭產量將近1/30的比例。 控制的范圍絕對不止于此。根據2003年度的統計數字,山西省煤炭總產量為4.5億噸,其中大同、陽泉等8大省政府直管煤礦(也稱為國家統配煤礦)占據了1.5億噸,縣市煤礦和鄉鎮煤礦(統稱地方煤礦)各占1.5億噸。而依據煤運集團“對全省地方煤炭實行統一管理和銷售”這一定義,在流通環節,煤運集團控制著全省煤炭產量的2/3。事實上,從1999年底,山西煤運系統推進煤焦全面經銷工作一直就沒有停止過,截至目前,山西省境內的11地市已經有10個實現全面經銷。 這顯然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國有企業改制的邏輯。 “這實際上是通過控制流通環節,在行政的基礎上將山西省的非統配煤礦聯合為一個整體,形成一個‘煤炭歐佩克’式的組織。”接受記者采訪時,山西省能源經濟研究所張蓮蓮研究員如是說。 “五統一”的背后 因為收費職能即將結束,所以要轉變為綜合型煤炭產業集團;因為要建立綜合型的產業集團,所以要整合煤礦和運銷而結成“煤炭歐佩克”。這就是山西煤運改制的全部嗎? 答案:不是。 “征收能源基地建設基金是為了補償山西作為煤炭輸出大省的資源和環境損失,同樣,以煤炭產銷聯盟的方式控制煤炭生產和流通,目的也是為了山西的利益。”6月13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的一位研究人員說,“因為這樣山西就可以影響全國的煤價了。” 該研究人員分析,能直接影響全國煤炭價格的就是煤運公司控制范圍內的這1.5億噸出省煤,原因是:8大國家統配煤礦與用戶簽訂的合同,一般是年初乃至是上年就已經定好,這類似期貨的1.5億噸煤的價格由國家統一調配,不太可能隨市場供需狀況發生大幅度的變動;而地方煤礦生產的3億噸非統配煤中,有1.5億噸是當地生產當地消費(用于煉鋼、發電等),其價格波動在省內反應較明顯,而對全國的影響并不大;而剩下的部分1.5億噸出省煤價格,則是緊隨全國煤炭行情起伏。 影響了價格就能影響收費。這是因為,出省煤能源基地建設基金的收費標準雖然由國家規定,但是管理費和服務費卻是由煤運公司依據山西煤炭交易市場的掛牌價來確定的,而至于掛牌價的制定過程,卻顯然是一個無人愿意詳說的盲點——盡管煤運公司聲稱掛牌價依據的是全國的市場行情,但是,作為儲量和產量均占全國1/3左右份額的第一煤炭大省,山西省的行情不就是全國的行情嗎? 山西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專家分析說,“隨著煤炭基金收費期限的逼近,煤運公司的改制中必須要有能影響全國煤炭定價的制度設計。” 這設計就是與“煤炭歐佩克”異曲同工的“煤炭全面經銷”。在煤運系統內部,這一由省政府認可的規定被細化為“五統一”:統一合同,統一票據,統一價格,統一結算,統一調度。 或許正是為了應對2006年以后的煤炭基金的取消,“五統一”政策早在1999年就開始了試點,之后的今天,它已經被推廣至煤運公司所能覆蓋的所有區域,而“五統一”不會隨著國家基金的停收而終止。 自然,事關山西煤炭在全國的定價權大局,煤運系統的改制背后也始終閃現著“有形之手”:系統內500個法人改建為集團的子孫公司,就建立起了保證“五統一”有效執行的網絡;對中小煤礦的整治,除了安全、環保等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他們總是在逃避政策規定的運銷系統;而公路超載整頓原因更明顯,因為超載部分的煤炭顯然沒有納入統一定價、統一收費的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