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操縱彩票?“彩票大王”如何變“彩票大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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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1日 10:18 中國《新聞周刊》 劉英麗 劉溜 秦新安 | ||||||||||
張世鵬說,沒有政府部門的配合,彩世塔不可能經營彩票,更不可能作弊。事實上,像彩世塔這樣的公司,是某些地方彩票業的真正操縱者 在張世鵬的自述中,他把彩世塔走上作弊之路形容為“逼良為娼”。 張的說法未必是真相,但在他由“彩票大王”滑向“彩票大盜”的途中,是誰在放
彩世塔案的一位檢察官說,彩票發行部門對彩票銷售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為承銷商操縱大獎、欺詐彩民提供了很大空間。 張世鵬背后的力量 在張的描述中,2000年是彩世塔的轉折點。這一年,彩世塔公司成立;同樣在這一年,彩世塔連續遭遇巨額虧損。 2000年8月,彩世塔在青島探索“網點銷售,電視開獎”模式,虧損300萬元。2000年10月,在浙江,彩世塔采用同樣模式銷售,公司42天虧損近2000萬元。 張把彩世塔在浙江的失利歸結為“政府部門工作嚴重不到位”。他回憶說,2004年9月底,就在彩世塔在浙江的發行宣傳已經啟動,銷售即將啟幕之時,張的二弟突然找到張世鵬,跪下說:“大哥,快撤吧。浙江民政在騙你,政府的布網點工作基本沒做。我從富陽回來,現在網點一個也沒布!” 張世鵬的辯護律師——京都律師事務所主任田文昌和律師韓嘉毅還查知,從深圳開始到揚州案發,彩世塔共累計虧損1500萬元!坝谑钱a生了操控大獎,減少了虧損的想法”。 浙江之役被認為是張世鵬的滑鐵盧,也是彩世塔命運的轉折點。按張的描述,巨額虧損后,2000年12月,彩世塔和浙江福彩中心簽了3年的營銷策劃協議,經過一番努力,彩世塔一度在浙江東山再起,扭虧為盈。 按張的敘述,2001年11月,浙江方面要求撕毀協議,要彩世塔買斷浙江福彩的系統、設備和8年的經營權,價格為3500萬左右!爱敃r人們把它看成是‘億萬富翁,一塊肥肉’”。 據他描繪,此時“彩世塔”正在深圳發行即開型彩票。浙江省民政廳的兩個廳長和浙江福彩中心的三個主任一行5人趕赴深圳去找他商談買斷之事。 當時彩世塔只有1000萬元左右的現金流,“這就使‘彩世塔’公司在深圳發行即開型獎組時產生了舞弊的動機”,張世鵬事后說!盀榱瞬皇フ憬@塊彩世塔惟一的根據地,為了讓彩世塔立于不敗之地,為了實現我在博彩業的遠大理想和目標,我張世鵬第一次做了對不起人的事! 浙江省民政廳一位顧姓秘書對本刊證實,浙江當年與張世鵬的協議確實存在,但在張世鵬案發前該協議已經中止,并為此“打過官司”。他稱,當年負責該項洽談的兩位廳長均已離職。 當年曾參與到此事的浙江福利彩票中心徐主任則顯得很謹慎,他說,具體情況并不像張世鵬所說,但8年協議的意向也是有的,不過其后并沒有落實。 在深圳這次銷售中,彩世塔公司銷售彩票1.89億元,而事后查證,這也是它第一次作弊。 灰色彩世塔 彩世塔公司,被認為是中國彩票業最大的私人承銷商之一。雖然國家對民營公司介入彩票銷售一直有嚴格限制,但從楊永明的手腳幾乎遍布陜西,而張世鵬承銷的彩票更是遍布江蘇、上海、浙江、甘肅、重慶、廣東、遼寧等多個省市來看,專業彩票公司深深介入了國家彩票的發售之中,則是不爭的事實。 無可否認,承銷商是中國彩票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角色。如果沒有張世鵬這樣的承銷商,中國的彩票發行不會走得那么快,但如今也正是因為張世鵬這樣的承銷商,“國家的公信力毀了,中國的即開型彩票市場也毀了”,揚州市體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對本刊表示。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國摸索著進入彩票行業。此時,私人承銷商便開始介入了彩票業。 從現有資料來看,1997年之前,承銷商的角色還沒有在任何一個文件中出現,但是卻早已參與到了彩票的銷售中。張世鵬自稱在“1994年后,我協助政府發行了福利彩票。” 其后,民政部下文,允許公司介入彩票的營銷策劃、技術服務等,承銷商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彩票銷售當中來。彩票發行部門也歡迎他們的加入。 按照張世鵬的說法,“政府部門的專業人才越做越業余,公司的業余人才越做越專業。” 承銷商如果只參與了前期宣傳,也不會出什么問題。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全國很多彩票機構采用了承包、轉包以及買斷等形式對外委托了彩票的發行和銷售業務。 這些方式雖然為國家所明文禁止,但卻一直為彩票業所普遍沿用。其根源,正如專家在評述楊永明案所指出,是為利益所驅使。 據一位彩票業內人士分析,之所以會這樣,一是因為各地彩票發行部門不敢承擔風險,將之轉移給承銷商可以保持“穩賺不賠”;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則是,各地發行機構每年都有發行彩票的硬性指標,無論賠錢賺錢都必須完成。揚州體彩中心的工作人員也坦承,2003年體彩中心自己組織銷售的幾次即開型彩票都是虧本做的,少時虧本8~10萬,多時虧到10~20萬。 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簡在解釋與彩世塔合作的原因時說:首先,福彩中心沒有經濟能力去投入宣傳,不能承擔虧損風險。其次,由于政府部門自身的特性決定了他們不太了解市場,不善于在彩票銷售活動中策劃、宣傳、造氣氛,及時有效地煽動百姓的彩票夢想。另外,作為政府部門,他們沒有很好的銷售隊伍,很多具體工作只能依靠公司來做。 因此,在市場低迷的時候,承銷商、尤其是具備一定實力的承銷商成了彩票發行機構爭相吸引的角色,有的發行機構不惜為此給予他們更多的便利條件。 彩世塔正是這樣的公司,據張的律師稱,僅在浙江一地,彩世塔即投入了2300萬元之巨。 深圳市福彩中心一位副主任也向本刊回憶,當年選擇彩世塔,是因為該公司不但直接由有關部門推薦,更重要是“實力雄厚”——經營彩票的歷史長達十幾年,具備相當專業的技術隊伍,僅由該公司派出的專業工作人員就有五六十人;同時,根據合同,承銷商需預付計劃銷售總額的4%給福彩中心,用于彩票的領取、調運、倉儲和場地租賃等。當時能順利把這筆高達400萬元款項打到福彩中心賬上的公司并不多。 但是,承銷公司也必須考慮自己的利潤,但他們有時會發現,如果按正常操作,自己獲利的空間并不大。 2002年,國家將即開型彩票發行成本從原來的20%降為15%。但在彩世塔和各地福彩、體彩中心簽署的合同中看,各地利益分成不大相同。 一般情況下,省市體彩中心或福彩中心將各穩獲銷售額1%的發行費用。這樣,除了50%的獎金和35%公益金外,留給承銷公司收益通常為10%。 但是,另有一位了解彩票市場的人士介紹,公司的收益在大多情況下還達不到10%,低的時候甚至只有7.5%~8%。但他們卻需承擔大部分風險。如在“彩世塔”和廣州福彩的一份合同中規定,“乙方(彩世塔)承擔發行失敗和獎金出偏的經濟風險”。 在這次計劃發行2000萬元的預算中,廣告宣傳費5%,場地費1.5%,協調費1.5%,其中1%給民政部及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勞務費,0.5%為現場工作人員補助(公安、公證、保安、銀行、現場其他工作人員等),還有銷售人員費用2%(由銷售人員在銷售額中扣除)。 加起來,這些投入已經占到發行額的10%,那么公司的利潤從哪里來呢?據一位和張世鵬關系密切的人士解釋,這主要需通過壓縮開支,才可能有1~2%,甚至2~3%的純收益。 “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具有經驗的承銷商是可以贏利的,但在一些經濟不發達的城市或者營銷不理想的話,就有可能虧本”,一位彩票業內人士說。 田文昌和韓嘉毅也指出,從彩世塔公司幾年來的經營來看,發行彩票前,公司還有幾千萬,但至案發時被扣押的全部資金只有兩千多萬元,由此可見,其總體狀況還只是處于持平甚至虧損狀態。 這種情況下,張世鵬認為,“其他的承銷商大多也是作弊,因為按照正常的銷售會虧本,都會想辦法將大獎拿回來”。 而政府部門在轉嫁風險時,常常把一些國家規定不能轉讓的東西也轉讓出去了。 承包、轉包和買斷也就意味著承銷商有權參與到包括設獎方案、開獎器具、搖獎兌獎、彩票管理、資金管理與結算等項工作。 在一份“彩世塔”公司和廣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簽署的合同書上,乙方“彩世塔”公司的責任中有一項赫然是“配合市彩票中心與公證處做好大獎抽獎袋的裝封工作和公證工作”。 而這些權利的轉讓,為彩世塔在彩票銷售中作弊提供了便利。 揚州體彩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在請他們來時,我們從來沒有想過承銷公司會在其中作弊”,他從事后看來,在與彩世塔的合作中,“所有的器材和道具都是他們(彩世塔公司)準備的,預先就準備好了,做好套子讓我們鉆進去! 承銷商的后臺 如果說彩票發行部門與承銷商的合作屬于公開的秘密的話,那么,應該還有一些秘密并不公開。 深圳市福彩中心市場部一職員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彩票承銷公司需在有關單位推薦的前提下經招標確定。但很多時候,所謂“單位推薦”,其實就是個別領導推薦,在他的印象中,彩世塔公司“正是如此(獲得承銷資格的)。” 在本刊對彩世塔作弊地點的多個城市的彩票發行機構進行采訪時,均被提到彩世塔系“上頭推薦”的說法,但究竟是何人推薦,各家均語焉不詳。 目前查證的事實,并沒有彩世塔曾以不當手段獲得承銷權的證據。但業內人士均稱,要獲得承銷權,除實力之外,仍有其他因素。 李先生曾在一家彩票營銷公司中供職,這家公司和兩家同行分享了某特大城市電腦型福利彩票一半的代理權。 李說,這個城市的電腦彩票有約有1000個投注點,由各公司或個人承包,而要獲得承包權,就需要一些手段。 李形容,福彩中心是兩頭吃,從彩票銷售額中抽取1%為傭金,同時各公司不時向福彩中心送禮。2003年,為了批得3臺投注機,他代表公司給某區福彩中心送禮,一個5萬元的禮包塞給了一位主任,其他人則是各種禮品。 在廣東,彩票公司通過打通主管官員獲取彩票承銷資格,并非沒有公開的先例。 2002年8月,廣州天河區民政局原局長張炳華、其前任的局辦主任蘇鑒全涉嫌受賄系列案首次曝光。張炳華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天河區民政局局長期間,利用主管天河區大型福利彩票發行的職務便利,先后三次收受承銷彩票的深圳高達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某35萬元;在他之前,蘇鑒全已被張某某出手15萬元“搞掂”。 被外界傳聞可能與彩世塔相關有二:一是與彩世塔合作期間的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長黃亦輝已于2004年年初被判刑;二是當時的深圳市福彩中心某負責人,“跟著黃亦輝栽進去了”。 據記者查知,兩人的共同罪名有收受賄賂,但其間沒有提到是否收受了彩票公司的賄賂。除此之外,還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黃亦輝涉此罪名的財產高達3500萬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檢察官表示,除非以后有其他案子牽出黃亦輝,否則這3500萬元恐怕要成為永遠的謎。 在被問及對前任的評價時,深圳市福彩中心主任王簡的話頗有意味,“之前的事情不好評說。我只能說,從我開始,深圳市福彩中心在選擇承銷商的事情上,不敢說做到了公平、公正,至少保證了公開! 誰給了彩票作弊的機會 在張世鵬案與楊永明案被曝光之后,有關部門的監管失效問題,再度引起了公議。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一位負責人對媒體說,福彩中心對承銷商的完全信任,為其作弊提供了機會 從事后來看,“彩世塔”舞弊的整個程序并不能說是天衣無縫的,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致其前功盡棄,甚而東窗事發。 2001年6月1日到6月10日,“彩世塔”在重慶市承銷福利彩票,期間就經歷了一次“險情”。 張世鵬和重慶市福彩中心談好協議后,于5月20日將裴福盛叫到了重慶。據裴交待,“張世鵬顯得很焦急,在電話中說,在重慶操作(大獎)恐怕很難”。 裴福盛到后才知道,原來重慶福彩自己出了一個方案,“按照這個封裝程序和現場操作規則,彩世塔很難作弊”。 因為“在重慶的投資很大,不操縱(大獎)肯定虧”,裴福盛冥思苦想后,發明了“四角定位法”。 據彩世塔人員稱,重慶福彩大獎組的部長起初不同意這個新方案,但是在裴的多次“演示、引導”之下就同意了。 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在重慶福彩中心四樓的大會議室里,裴秀萍、裴福盛等人在一些獎袋上作了記號,在“獎袋娃娃頭上的小辮辮梢上用鉛筆劃了一下”,總共10組的彩票,每組有一個做了記號的。 然后,等到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員放入大獎證明時將獎袋遞給對方,再將標有記號的獎袋放在每組1號箱的最下面。每組400個獎袋,分4個箱子裝,再記住這些獎袋被送到哪一個銷售點,然后只需安排人將標有記號者摸出。 不過,重慶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發行部主任黃寶成否認曾被彩世塔“說服”改變了方案。他說,彩世塔人員的確多次提出希望改動規則之事,但被重慶方面拒絕。最后采用的彩票發行規則和程序并沒有根據彩世塔公司的建議做任何改動。 但現在查明,在那次銷售中,張世鵬、裴秀萍等人安排人員,摸回了240萬元的大獎。 黃寶成說,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弄明白到底是哪個環節給了彩世塔作弊的機會。 彩世塔少有的一次折戟是在上!2002年4月28日到2002年5月7日,彩世塔在上海承銷體育彩票。在此之前,裴福盛像往常那樣“封獎袋”,三人提前在一些獎袋上做了記號,“在精靈的紅手套上畫了白線”,然后放在每組的最下面。 但是在封裝時,現場有30多位工作人員,因為“我們只有三個人,而且工作人員看得緊”的緣故,最后只有五六個做過記號的獎袋裝入了大獎。 上海市體育彩票中心宣傳部陳恭偉向本刊證實,那一次“彩世塔應該沒有作弊,至少是沒有得逞”。 在被揭穿以后可以發現,彩世塔的作弊手段比較原始,只要監管部門履職嚴格,即很難得手。據一位辦案律師回憶,有一次一個彩民抓到大獎后接受電視臺的采訪時稱,自己抓到大獎的竅門就是去摸最角落的球。這樣的話著實嚇倒了“彩世塔”的幾個高層,他們以為“自己的作弊方法被識破了”。 承銷商和各地彩票發行機構的合作均是受當地政府的監督的,且國家為彩票發行規定的詳細的程序,何以在17個城市,彩世塔均沒有被監管部門識破呢? 對此,揚州市體育局的一位領導明確表示:“我們并沒有參與張世鵬的作弊行為,也沒有從中獲利,這是公安部門已經調查過的事情,但在其中的監管責任是有的。而且,張涉案17個城市的彩票發行機構也要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2004年5月14日,財政部要求對2004年1月1日以來的即開型彩票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檢查的重點就包括“彩票機構與協作商之間的合作”等等。這也只能稱為“亡羊補牢”了。 稿件來源:中國《新聞周刊》作者劉英麗 劉溜 秦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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