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3.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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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8日 10:04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劉燕) 自2004年6月15日起,北京市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3.4分(含稅),調整范圍為除農業生產、中小化肥生產用電以外的各類用電。對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調整問題,市發改委將召開價格聽證會,經市政府批準后,報國家發改委核準執行。 根據國家發改委下發的有關通知規定,農業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電,一律執行農業生產電價。高校食堂、澡堂用電,凡具備單獨計量條件的,執行居民生活電價。為抑制高耗
對執行峰谷電價的用戶,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三個月的抄見電量執行季節性電價,低谷電價在現行各類用電低谷電價基礎上下浮20%;執行兩部制電價用戶的平時段電價,在現行各類用電平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11%,執行單一制電價用戶的平時段電價,在現行各類用電平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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