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居民用電不提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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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7日 11:45 南方日報 陳韓暉 李曉紅 | |||||||||
本報訊 (記者/陳韓暉 實習生/李曉紅)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調整了南方、華東、華中、華北4個區域電網的電價,著力疏導電價矛盾,規范電價管理,緩解電力供需緊張局面,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筆者昨日獲悉,此次調整,廣東居民用電不提價,農業、中小化肥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其余各類用電電價調整幅度,省物價部門正會同電力部門進行測算,根據國家政策原則制訂具體實施方案。
據了解,此次調整,全國銷售電價水平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2分。此次調價旨在進一步運用價格杠桿,緩解供電緊張局面。通過調整電價,一方面可以激勵電力投資,解決電網投資還本付息、電廠煤炭漲價、新投產發電機組定價等因素對電價的影響,解決電力企業成本增支問題,調動電力企業生產經營積極性,提高電力供給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引導用戶合理用電,抑制不合理的電力需求,促進電力供需平衡。 據悉,此次電價調整針對不同用戶類型,上調幅度不同。為了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次電價調整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等6個高耗能行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和鼓勵類企業試行差別電價。對上述行業中國家產業政策允許和鼓勵類企業,電價隨各地工業電價統一調整;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和淘汰類企業,電價在以上基礎上每千瓦時再分別提高2分錢和5分錢。 為減輕農民負擔,這次調價時,農業、中小化肥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其中農業生產中電價較高的部分種植業和養殖業用電電價還有所降低;商業電價按照與工業用電合理比價的原則進行了有升有降的調整;部分地區需要調整居民生活電價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公眾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