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難訴 “事故車”車主發起維權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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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7日 09:28 中國經濟時報 | |||||||||
本報記者 喬國棟 實習生 趙紅梅 6月11日,當第8屆北京國際汽車展吸引眾多眼球時,國展館對面的一幢商務樓里,“本田事故車”車主周蒙發起的第二屆“進口汽車消費者維權會”,也吸引了眾多媒體與法律界人士與會。
2002年1月22日,周蒙駕駛日本本田雅閣2.0小轎車在居民小區通過一個直徑20至30厘米的小坑時,左前輪下擺臂球頭突然斷裂,車底盤拖地行駛,車輛嚴重受損。當天,周蒙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中保行汽車修理服務中心進行了修理。 由此,一個小球頭引起的風波,持續到了2004年。本報2002年6月7日刊登的《本田車位炸了鍋》、8月20的《本田又推太極手?》曾追蹤報道過此事,而時至今日,周蒙和本田的訴訟風波,不但沒有平息, 反而愈演愈烈。 為什么一個球頭,會引發如此長時間的風波呢? 球頭鑒定掐脖 事發至今,本田公司一直表示,如果球頭確實是本公司的產品,本公司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果是偽劣商品,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但鑒定這個零件需要本田公司提供一個同樣規格球頭的參數,周先生在2004年6月8日《關于解決球頭真偽鑒定部分要求》中提出,請本田公司提供1993年出版的零配件目錄手冊,對如何識別零配件產品的編號提供準確的識別方式及編號特征。但本田公司6月9日以“鑒定需要專業的科學知識和科學手段,僅對球頭的編號進行鑒定是不科學的”為由,拒絕提供資料。 問題的爭執點恰好在這里,本田公司認為,該球頭要么送往中國權威部門鑒定,要么拿到日本本田總部做鑒定。但周先生卻認為,中國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只對零部件的質量問題進行鑒定,而不能對零部件的真假做出鑒定。 周的這一說法,在2002年8月1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終止調解書》中得到了證實,中國確實不存在檢驗汽車零配件真假的機構。 而遠在2002年的3月12日,周先生就帶曾著球頭的相片去廣州本田中國總部主動邀請本田驗試,但那時本田拒絕鑒定。自此以后,周先生說,這個重要的物證“球頭”就更不愿輕易拿到本田本部去鑒定了。 球頭是否屬本田公司的原產零部件成為事故鑒定的關鍵。 2002年1月10,周先生曾在在中保行汽車服務中心更換過球頭等零部件,對此肇事球頭,中保行修理中心2002年1月10日曾出示證明:“使用的配件本廠保證購用正廠配件”。但本田公司回復:只有在日本檢驗,才能確認是否為本田正廠配件。本田只對中國的140家本田特約維修站維修的車輛質量事故負責,周的車非本田的責任。 周先生認為:本田也在其特約維修點之外銷售本田車的零部件,作為消費者,很容易感覺這種銷售模式表明本田公司認可其他修理廠維修本田車輛,何況周先生去的是保險公司指定的正規維修廠。 本田公司則認為,進口商在將車輛交給用戶時,向用戶說明了請到本田公司特約服務站進行PDI及維修,并在每輛車附有車輛包修證及本田公司特約服務站清單,已履行了向用戶進行說明的義務。 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張紅霞律師認為,日方在“用戶手冊”上寫了到特約維修站維修,但卻沒有對“特約”和“非特約”進行提示,亦未警示用戶,如果不到指定的維修站維修會帶來不良后果。從法律上講,沒有告知消費者“二者差別”,就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2002年以后的1年多里,雙方雖有所接觸,但關鍵性問題——零部件的鑒定,知情權、選擇權都沒有達成共識,雙方矛盾一直僵化。 2002年6月,車主周先生于第7屆北京國際汽車展舉辦之時,在國展附近邀請汽車屆專家、媒體召開了消費者維權研討會,對本田以示抗辯。 2003年4月,周先生就此事向北京朝陽區法院提起訴訟,但因10月向法院交換證物時,代理律師無故遲到,而被法院依法按撤訴處理。今年6月11日,周先生的代理律師稱: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能代理矛盾雙方,如果曾經為某些企業做過代理,律師一般不愿意接手對企業有矛盾的對方的案子。 律師的缺席讓周先生處于很被動的地位。本田稱:本公司認真的向法院提交了有關本案事實的應訴材料,然而由于周先生漠視法律,無正當理由未到法院應訴,導致法院裁定周方撤訴處理終結案件的審理。 2004年6月,周先生為此事又召開第二屆“進口汽車消費者維權會”想討個說法。 記者在采訪周先生時,他表示,他現在已委托律師準備再次起訴本田公司。 消費者維權路漫漫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維權大會上,還有兩位消費者因汽車球頭斷裂特地遠道趕來,想通過媒體討個說法。其中天津的王先生購買的本田雅閣2.3轎車,在2004年1月27日,曾發生左前輪突然出位。 廣州本田技術人員稱是轉向球頭脫落所至,并認為用戶已超過保養年限及公里數。王先生給記者發的傳真顯示,2003年12月16日,王先生曾按時到天津凱通本田特約維修部進行保養,當時還強調了發現前輪有異常響動,但技術人員稱:沒問題。事故車輛曾停在特約維修部近3個月,但本田方面卻一直沒有明確說法。一怒之下,王先生于4月15日將車輛從特約店拖出,自行修理,并于6月3日向天津東麗區法院起訴。 現實的情況是,汽車消費者維權依然艱辛。不僅主動權都掌握在生產廠商手里,汽車質量事故后的監測、鑒定、起訴費用等均需消費者承擔,甚至連汽車零部件真偽,也得由消費者自己找廠商來鑒定。生產廠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長”,其結果可想而知。 而生產廠商在汽車出故障時,多以消費者使用方法不當或路況太差為由,推諉責任。汽車投訴的處理,不僅存在舉證困難的問題,而且由于牽涉到廠家和經銷商,事故責任認定和承擔往往變得錯綜復雜。消費者不但要承擔高昂的費用,而且需要豐富的專業知識、精力及時間,很多消費者發生事故后,不得不忍氣吞聲,甚至不了了之。 中國消協的統計數據表明,汽車質量及服務投訴已成熱點,汽車質量問題占到了汽車投訴的百分之七八十。 有業內人士指出,日前出臺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及汽車召回制度,對推動汽車消費、規范汽車市場秩序及維護汽車消費者權益,都將起到積極作用,然而,相關條款過份寬泛、事故認定取證困難、訴訟程序復雜持久、廠家推卸阻撓等因素決定,國內汽車消費者想要有效維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