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寶馬狀告北京寶馬 要求其更改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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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6日 07:43 北京青年報 王軍光 張欽 | ||||||||||
當初把BMW中文名確定為“寶馬”的北京公司,現在正面臨的問題是德國寶馬汽車要求其更改企業名稱 上周五,北京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大隊通知北京寶馬汽車服務公司(下稱北京寶馬)的律師馬翔,到工商局陳述最后意見,并等待工商部門的裁決。北京寶馬,這個德國寶馬在中國的第一個代理商,以及當初把BMW中文名確定為“寶馬”的公司,現在正面臨的問題是德國
北京寶馬:不構成對德國寶馬侵權 昨天,北京寶馬辦公室主任李維田對記者表示,“我們有在先的使用權,不構成對德國寶馬汽車的侵權。” 北京寶馬服務公司方面稱,他們是1992年5月29日在國家工商總局進行企業注冊的,而德國BMW公司是在1995年9月28日才在“汽車維修”服務領域取得“寶馬”商標專用權的。按照《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他們反而還有權依據在先的企業名稱權要求撤銷德國公司的“寶馬”商標。 李維田介紹,最初經寶馬利亞(中國)有限公司、寶馬利亞汽車(瑞士)有限公司同意,在工商和公安機關審批備案后,北京寶馬的公章中使用了“BMW及圖”標志。1995年,雙方合作終止之后,北京寶馬一直以提供各品牌汽車修理業務存在。 另據了解,北京寶馬服務公司還抓住了一個細節就是,德國BMW公司生產、銷售的車最初在中國的名稱叫“巴依爾”,正是德國方面與北京這家公司簽訂了授權維修協議后才在北京公司的建議下把“巴依爾”改為“寶馬”,并進行了商標注冊。北京寶馬公司指出,德國公司在把“巴依爾”商標改為“寶馬”前對“寶馬”沒有任何權利,同時北京寶馬服務公司去年在向北京市工商局出具的答辯書中也強調,自己的行為并沒有使消費者誤認,不存在侵權行為。同時他們還保留向法院起訴的權利,維護自己對“寶馬”稱謂的合法權益。 德國寶馬:目前不方便表態 有關人士介紹,剛開始,德國總部的人對他們用“寶馬”作推廣,而不是用BMW推廣很不滿意,但比起BMW或巴依爾,中國的消費者更能接受“寶馬”這個名稱。6月3日在寶馬公布本屆車展車型的發布會上,寶馬北京辦事處首席代表孔安德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寶馬是個非常好的名字。 記者昨天聯系上正在德國出差的德國寶馬北京辦事處公關經理馬慶生,他表示,與北京寶馬汽車服務公司的名稱糾紛,由相關法律部門負責,他本人并不是很清楚。因此,目前不方便表態。 他表示,德國寶馬北京辦事處最近將就“寶馬”商標問題給出一個說法。 商標部門:企業名稱和商標不是一回事 但1995年北京寶馬汽車服務公司(寶馬利亞)與德國寶馬的代理合同到期,由于市場等原因,德國寶馬與其停止了代理關系。隨即,德國寶馬在國家工商局注冊了“寶馬”商標。 記者昨天還從有關商標部門了解到,目前他們在受理企業商標注冊時,都會通過系統數據庫查詢相關領域內是否有同樣或近似商標已經注冊過,因此通常不會有商標重復注冊的事件發生。但針對“寶馬”糾紛,其實北京寶馬服務公司注冊的并非商標,而是企業名稱,與此后德國BMW公司注冊的商標不屬于同一范疇。據記者了解,類似這種企業名稱與商品商標的糾紛其實并不少見,對此國家工商總局還專門出臺了《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指出,“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的混淆,應當適用維護公平競爭和保護在先合法權利人利益的原則。”而此前也已經有過類似的裁決案例,如“杭州張小泉”屬于馳名商標,但其與上海張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在商標、商號的爭奪官司中并未獲得支持。 日前,北京寶馬汽車服務公司董事長曲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肯定要堅持用這個名字,“我們注冊在先,不能他們(寶馬集團)說改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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