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取消十項審批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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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5日 09:25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曹陽) 記者昨天從民航總局獲悉,國務院有關部門已決定將計劃取消和調整495項審批項目,其中,涉及民航業的有10項行政審批被取消,1項將被改變管理方式。 據了解,被取消的10項審批項目分別是:《民航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民航國有資產應繳收益確認》、《企業經營損失審核》、《農林飛行補貼核定》、《民航運輸企業飛機、發動機、跑道、候機樓等大修理基金預提年率確定》、《民航直屬企業飛機、發動機、
將被改變管理方式的項目是《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設立審批》。 此前,在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已有81項與民航有關的審批項目被取消,4項管理方式被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