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師狀告滬寧高速 指其限速不降價侵犯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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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0日 14:59 南京報業網-南京日報 | |||||||||
因滬寧高速公路江蘇段拓寬工程施工,6月1日凌晨起,滬寧高速全線限速80公里/小時,但并沒有降低過往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日前,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森決定將滬寧高速經營者、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推上法庭,要求其重新制訂價格合理的收費標準。 楊森介紹說,昨天,他從南京乘私家車經過滬寧高速去句容辦事,為此,滬寧高速
楊森認為,他為生活消費需要,使用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和經營的高速公路,并按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向其支付了車輛通行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 他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向“滬寧高速”支付了車輛通行費用,而對方在沒有降低收費價格的情況下,卻無法向他提供質量保障的通行服務(如高速公路正常限速應為120公里/小時)。也就是說,他按照其所支付的價格應享有質量保障的通行服務,而“滬寧高速”提供的服務質量卻存在問題,高速客觀上變成了“低速”。 為此,楊森決定今天向法院遞交訴狀,將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打一場公益官司,請求法院判令“滬寧高速”就其限速路段重新制訂價格合理的收費標準,并承擔該案全部訴訟費用。(黃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