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布兩項食品標簽新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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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0日 10:4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6月9日電 (記者 杜宇)《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簽通則》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05年10月1日實施。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日前批準發布的這兩項新標準,將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
新標準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而欺騙消費者。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標簽上必須使用同一字號。 對于消費者關心的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新標準要求必須標示具體的名稱。如要求不能只標示防腐劑、甜味劑,必須標明苯甲酸鈉、糖精等。 較長時間貯存不易變質的包裝食品,如乙醇含量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鹽、固態糖等,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 新標準提倡并鼓勵一般食品標簽標示能量和營養成分;特殊膳食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 新標準還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一般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標示營養素含量水平聲稱、營養素含量比較聲稱和營養素作用聲稱。如低能量、低脂肪、低(無)膽固醇、無糖、高鈣,并可以在標簽上標示“鈣是構成骨骼和牙齒的主要成分,并維持骨骼密度”“葉酸有助于胎兒正常發育”等營養知識。 新標準還明確了營養成分的標示方法及轉基因食品的標示要求。 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廣大食品生產企業的實際狀況,新標準發布后留有一年半的實施過渡期。 此前,我國關于食品標簽的國家標準分別是1988年制定的《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1993年制定的《特殊營養食品標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