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分立為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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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0日 07:4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新華社記者 丁海軍 發自北京 中國建設銀行新聞發言人6月9日表示,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和中國銀監會的批復,中國建設銀行將以分立的形式設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和中國建設銀行集團有限公司(暫定名)。這標志著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該新聞發言人說,分立后,建行股份公司將承繼現建設銀行的全部商業銀行主營業務和相關資產;建行集團為國家全資擁有的機構,承繼除全部商業銀行主營業務和相關資產之外的其他資產和負債。 建設銀行分立后,該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商號、商標、互聯網域名和咨詢服務電話等保持不變,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使用。中國建設銀行對外所訂立的各項合同,現客戶持有的存單、存折和銀行卡等均效力不變。分立前后,各項業務照常進行,廣大客戶無需因分立而額外辦理手續。 該新聞發言人說,建設銀行以分立的方式實行股份制改造,是按照整體改制、主輔分離和合法合規的原則確定的。這是國家在充分考慮建設銀行歷史、現狀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穩步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以分立的方式進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按照不同的目標定位更好地發展,分立后的兩家公司將按照不同的業務性質和特點,分別制定長遠的發展戰略和具體的經營目標。 建設銀行股份公司成立后,將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和市場化要求,以銀行價值最大化為根本標準,徹底轉變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集中精力經營商業銀行業務,直接面對國際、國內先進銀行的競爭與挑戰。 分立后的集團公司,仍為國家全資擁有的金融企業法人。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不直接經營商業銀行業務,而是通過制定清晰的發展戰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逐步發展成為一個精干、高效和有相應資產回報的國有金融企業法人。 該新聞發言人表示,中國建設銀行分立為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并沒有削弱建設銀行的整體實力,而是有利于兩家公司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和范圍更好地發展,從而實現國家對建設銀行股份制改造試點的目標和要求。目前,分立重組的基礎工作已準備就緒,待90天公告期滿,將按相關程序正式分立。 本著對社會和客戶高度負責的態度,建設銀行已就分立事宜在組織、管理、資金和制度等方面作了系統、周密的安排,確保全行所有營業網點和電子銀行設備正常運轉,確保各項資金正常支付,確保客戶利益得到保護。 建設銀行分立后,由于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率有了較大幅度的改善,即將組建的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抗御力和綜合競爭力將大為增強,更有實力、有條件、也有能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安全、優質、高效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