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征地補償辦法 自謀職業者可得萬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9日 07:22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
本報訊 《北京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近日正式公布,將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指出,轉非勞動力自謀職業的,根據年齡不同,本人最高可獲得等同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60倍的一次性就業補助費。 《辦法》解釋說,轉非勞動力是指征地轉為非農業戶口且在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不包括16周歲以上正在接受義務教育和學歷教育的學生。
建筑征地后,轉非勞動力如選擇自謀職業,根據年齡不同可獲一定數額的一次性就業補助費用。《辦法》第27條規定,轉非勞動力年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為征地時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0倍;轉非勞動力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為征地時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8倍,年齡每增加1歲遞減六分之一,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止;其他轉非勞動力為征地時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8倍。按照本市有關部門去年底新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495元人民幣計算,自謀職業的轉非勞動力最高可獲得29700元就業補助金。 (郭愛娣) 《人民日報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