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房價浮動擴至8% 政府主控中低價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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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3日 13:37 新華網 | ||||||||||
新華網南京6月3日電 (記者 鄧華寧) 江蘇省物價局日前下文明確規定,江蘇省將擴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價格運作空間,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上浮幅度最高可擴大至8%。今后,物價部門主要對中低價住宅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放開高檔化的住宅商品房價格。 據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為適應房地產市場瞬息變化的形勢,發揮市場價格配置資源的作用,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浮動的幅度由3%擴大至5%,各市如需進一步擴大價格
目前,經營性用地尤其是房地產開發用地越來越多地以市場招投標的方式出讓,土地價格已經主要由市場來形成。今后在普通住宅商品房成本審核中,對取得使用權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土地,可視情況不再以實際出讓價格作為定價依據,而改以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依據市場行情評估價格作為主要依據。此外,還允許開發企業運用環境差價政策引導消費,利用樓與樓、單元與單元之間區位的差異,制定環境差價。 這位人士介紹,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地產市場調查,今年一季度,共有9個城市房價上漲幅度超過10個百分點。南京緊隨上海、沈陽、青島、重慶和天津之后,排名第六,漲幅為12.1%。南京住城區房價每平方米均價已經達到4580元,而去年底是4378元。根據南京市目前的房價水平,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的上浮度水平仍然執行最高不得超過5%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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