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整肅中介財務亂賬防止國家稅收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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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3日 07:0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趙冰 發自北京 在保險中介、保險公司之間有一本外界無法清楚的“賬”,這個“賬本”往往就成了一些局外人評價保險中介市場“亂”的根源———保險手續費現實中究竟如何在二者,甚至包括其他人的三者之間轉移,一直以來都難以說清楚。6月2日,國家稅務局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出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使用《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通過財務的
統一發票 這份名為《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保險中介服務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保險中介機構需憑保監會頒發的保險中介經營許可證,申請領購《統一發票》。各保險公司在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手續費(傭金)、公估費、勞務費等中介費用時,必須將《統一發票》及“業務結算表”一并作為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費用的原始入賬憑證,其他自制付款憑證或保險中介機構提供的其他發票不得作為支付中介費用的憑證。 根據規定,舊版保險中介服務發票將于今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據保監會中介部主任王建介紹,統一發票的措施去年3月曾率先在上海試點,目前已經取得很好的效果。他認為,全國范圍內推廣統一發票的措施將大大促進包括保險中介市場在內的保險市場的規范化經營,維護市場秩序,發揮監管作用,增加國家稅收。 財務“亂賬” 很長時間以來,保險公司和中介之間都是以自制發票或白條等憑證入賬,行業內一直沒有統一的入賬憑證,有些不規范現象得以乘虛而入。一位長期從事保險公司經營的人士舉例說,“有的保險公司隨意向中介開白條,造成保費流失,有的保險中介和業務員勾結共同侵吞手續費,還有的向其他機構及個人隨意支付手續費等等,市場狀況混亂。” 保監會中介部主任王建在總結手續費結算不規范的現象時表示,這些現象還表現在有的保險公司將保費先行扣除手續費后以凈額入賬;有的保險中介機構沒有將手續費收入反映在“手續費收入”科目,致使保險交易主體的財務真實性無從保證,也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統計顯示,截至4月30日,全國保險市場上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的數量已經達到1264家,保險兼業機構達12萬家,保險營銷員達140萬人。 2003年,全國通過保險中介實現保費收入共計2892.73億元,占全國保費收入的74.55%,但是排除保險公司代理人創造的保費收入,保險中介保費收入占比僅2.26%,和國際上普遍60%的比例水平相比,還有巨大潛力。 監管仍需跟進 由“暗度陳倉”到“明修棧道”,統一發票的措施對于規范市場行為大有裨益,另一方面也鼓勵了市場規范主體的經營行為。 但業內人士同樣擔憂,“不守紀律的孩子仍然有辦法搗亂。”另一位保險經紀公司人士指出,例如保險公司“坐支”(不按實際收入開具發票)等行為僅靠統一發票是無法約束的,從根本上還要依靠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和自律。而“為了避稅,中介機構也可以通過其他科目轉移收入,財政部規定,8%以內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計入成本,超過部分需要交納稅收”。同時,他建議,保監會后續措施需要盡快跟進,通過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并對違規者予以重罰,以達到警戒的目的。 王建認為,統一發票是保監會一項中介監管的重要舉措,但并不能僅靠通過一項措施解決所有違規問題。他相信,通過市場主體和監管的共同努力,中介市場將逐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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