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份通俗化保險合同廣州面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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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31日 08:59 信息時報 | |||||||||
廣東保監局稱無相關標準 通俗化后保險合同打印成本提高一至兩成但將吸引更多消費者 業界人士對此表示擔憂認為條款用詞通俗會帶來更多法律漏洞
本報訊 (記者 袁峰) 保險條款猶如“天書”,消費者看不懂如何購買?中國保監會剛剛下發了《推進人身保險條款通俗化工作指導意見》便有了市場回音,從2002年便開始探索的信誠人壽作為全國首家獲批的保險公司在明日將推出其通俗化條款保險,旨在對投保人看不懂的“天書條款”作出調整。新的通俗條款面世可能使購買保險的消費者免去了猜測條款實際表達意思之苦,但對保險公司而言,除了增加成本之外,有業界人士還指出條款中用詞的通俗化將可能帶來更多的法律漏洞。 一直以來,保險條款行業術語過多造成保險條款晦澀難懂,保險合同書也被戲為“天書”。老百姓無法讀懂如何購買?自6月1日起,“天書”保險合同將成為歷史。隨著信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全國第一份通俗條款的實施和推廣,多家保險公司通俗條款也將陸續出臺,今后市民買保險再也不必為晦澀難懂的條款而頭痛了。 因不懂合同拒買保險 剛剛投保了壽險和意外險的陳小姐,對厚達40多頁的兩份合同書頗感頭疼。她告訴記者,自己畢業于中大國際金融專業,但是從投保到現在,她根本就沒看完這些合同,因為每次看到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專業術語過多,語言表達過于復雜,就連我這個學經濟的也看不明白,感覺就像讀一本晦澀的文言小說”,陳小姐笑稱,自己看保險合同像是在看“天書”。記者私下調查發現,有陳小姐這樣感受的不在少數,很多投保的市民都很難仔細地看完這些復雜冗長的保險合同,更不要說仔細推敲一些條款的內容了。 一項調查顯示,已購買保險的被訪者中,不清楚合同免除責任條款的高達45.4%;在不買保險的被訪者中,有近10%的人拒絕買保險僅僅因為看不懂合同。 條款晦澀理賠困難 信誠保險公司理賠部人士指出,保險條款晦澀難懂,消費者對保險認知困難的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消費者對保險理賠和服務心存質疑的重要原因。一旦看不懂條款,就會造成各種各樣的糾紛。在天河上班的李小姐就因此吃過一次虧。三年前,李小姐購買了某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套餐,去年,她不小心小指折斷,花去了2000多元,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卻遭到了拒絕。保險公司指出,保險合同中“僅為主功能手指保險”的條款是指拇指和食指,其他手指受傷不在保險范圍內。李小姐既懊悔又很惱火,投保時,代理人沒向她說明。她認為,問起“主功能手指”是指哪只手指,恐怕大多數人都不清楚。該保險公司訂立的這種條款,是故意運用模糊概念,給消費者造成一種賠付的假信息。 通俗條款有三大變化 記者發現,與現行保險條款相比,已出臺的信誠人壽通俗條款在語言使用、結構編排、內容設置三個方面都有較大的改變。 一語言方面,盡量使用了比較通俗易懂的語言和表達方式,避免晦澀難懂的條文,使客戶感到親切、自然、易于理解。尤其是在語言表述方面,使用了更親切易懂的表達方式。 重點變化: 1.投保人、保險人變為“您”、“我們” 2.“合同撤銷權”變為“猶豫期”、“保險保險金受益人”變為“我們的理賠金支付給誰” 3.首次出現專業術語的名詞解釋 4.晦澀難懂的文字條款如賠付條款變為表格形式說明 二結構方面,以客戶關注的重點編排內容和順序,如將客戶猶豫期條款內容放在了前面,并增加標題和目錄以方便客戶閱讀為主。 三內容方面,原條款的內容均保留在通俗條款中,但增加了服務條款,行政運作事項說明如對如何增加、減少合同保險費做了補充說明。 口語化語言躍然紙上 比較信誠人壽現行條款和通俗化條款(對比表),不難發現,原有合同中消費者一時難以分辨的“投保人”和“保險人”等,在新條款中用“您”和“我們”等來代替;原有合同中的專業術語“保險金受益人”,在新條款中標注為“我們的理賠金支付給誰”;“猶豫期”標注“合同撤銷權”。 成本上升10%~20% 據信誠人壽廣州營業部總經理陳嘉虎介紹,由于通俗化條款保單較多地使用了口語化語言以及表格,所以在打印復印成本上驟升,每單大概上升了10%~20%。但他表示,這部分的成本絕對不會轉嫁給消費者,而是希望通過貼近市民的服務來爭取消費者的“芳心”,讓他們更信任保險公司。 陳嘉虎認為,作為購買保險的普通老百姓,專業、冷僻、晦澀的合同條款語言和形式無形間增加了與投保人之間溝通障礙,加上我國老百姓對金融保險知識接觸晚、了解少,這種障礙就更加明顯。許多人買了保險,卻從來不去讀保單條款,或者很難讀懂保險保單,這也是造成保險理賠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看不懂保險合同,擔心保險條款有“陷阱”,對保險公司不信任也成為不少人拒絕買保險的主要原因。通俗化條款的實施必定會吸引消費者購買保險,但到底能帶動多大的增長率卻很難估量。 “通俗化”尚無標準 據了解,目前中國保監會已接到多家保險公司關于推行通俗化條款的申請,但已試點兩年的信誠人壽先行一步飲得“頭啖湯”,這會不會導致保險業將形成通俗化條款的標準甚至成為準入門檻呢?廣東保監局機構管理處副處長楊燕歌明確表示,由于通俗化只是個概念,不同教育水平的人對通俗化有不同的理解,所以作為監管部門,保險監察部門是很難拿出一個可行的統一標準來實施,更不會作為行業準入門檻來限制某些保險公司的發展。不過,她建議,保險行業協會可以組織保險公司進行一些積極性的探索,從而達到怎么樣才算通俗化的共識。 “猶豫期”傳統條款與通俗化條款比較 傳統條款:合同撤銷權 表述:投保人于保險合同送達的次日起十日內,可以書面形式連同保險合同及首期保險費發票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到本公司撤銷保險合同。 投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保險合同撤銷權的,撤銷效力應自投保人親自送達時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保險合同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的保險費;保險合同撤銷后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通俗條款:猶豫期(合同撤銷權) 表述:您收到本合同后,我們給予您10天的猶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間瀏覽本合同。 如果您確定此保險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只需填寫《撤銷合同申請書》,連同保險合同及所有保險費發票原件,在本合同送達日的次日起10天內,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給我們,即可撤銷該保險合同。本合同自您親自送達時或郵寄郵戳當日0時起正式撤銷,我們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且無息退還您所繳的保險費。 業界擔憂 對于保險合同的簡單化和通俗化,不少保險界人士反映不一,顧慮很多。業界人士擔憂,保險公司是承擔巨大市場風險進行市場運作,如果使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話,可能會留下法律漏洞被人利用,使保險公司面臨更大風險。友邦保險公司有關人士坦言,保險條款不同于一般的條款,作為格式合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具備嚴謹性,因此條款中使用了專業化的術語在所難免。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在為客戶帶來收益的同時,也必須要保障自己的利益,而保單里的條款就必須要嚴謹了。 新華人壽的有關負責人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他認為,保險業本身就是技術性很強的行業,這就決定了保險合同的復雜性,同時,保險合同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要求書寫得具體、專業。 對此,信誠人壽廣州營業部總經理陳嘉虎坦言,通俗化的定義在于維持原保單保險利益不變,但在條文通俗化和法律文本的嚴謹性上如何保持平衡一直是保險公司頭疼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