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通知:化肥企業生產用電價格繼續優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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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8日 15:12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28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為扶持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保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平抑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對化肥生產用電價格繼續實行優惠政策,具體內容是:對單系列合成氨年生產能力為30萬噸以下(不含30萬噸)的化肥企業生產用電,一律免征農網還貸基金每千瓦時2分錢;對磷肥、鉀肥、復合肥料生產企業,其生產用電執行與合成氨相同的優惠電價政策。
國家發改委強調,對化肥企業生產用電,應嚴格按規定的價格標準執行,各地不得區分基數內外執行不同的價格;已區分基數內外執行不同價格的,要作為價格違法行為處理。國家發改委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規定征收農網還貸基金、區分基數內外執行不同價格等不落實化肥生產用電優惠價格政策的違法行為,確保有關政策執行到位。(朱劍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