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預警提升執法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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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6日 15:06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魏文彪 據5月23日《新快報》報道,今年廣東省不但要重點保證糧、肉、蔬果、奶制品、豆制品及水產品等6類食品安全,還要初步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 實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對于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職責能起到督促作用。發
實施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還有利于進行責任倒查。一個地方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對于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清查往往耗時耗力。而建立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后,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由哪個部門負責、具體是哪幾位執法人員失職就都一清二楚,因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先沒有進行預警信息發布是肯定的。由于責任分擔一目了然,因而這種制度的實施也給行政執法人員以相當大壓力,而一定壓力的施加對于保證食品安全是必要的。 發布食品安全預警信息,也表明行政執法理念的提升。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食品安全事故之所以造成那么大的損失,在一定程度上就與原先那種重事后懲處輕事前防范工作方式有關。事后懲處盡管使違法犯罪者鋃鐺入獄,也可能使瀆職的執法人員付出代價,但此時人民群眾利益畢竟已經蒙受較大損失,行政執法人員形象已經蒙羞,政府部門公信力下降。而行政執法工作立足于積極履責前提下的事前先預警,就能將工作做到前頭,就能“挽狂瀾于未倒”,從而將人民群眾損失降至最低。真正對群眾利益負責,就必須實現工作重心由事后處理向事先預警的轉變,而這其實也意味著一種執法理念上的提升。 政府部門開展工作固然包括事后處理與平時的管理,但發布預警信息不應被排除在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范圍之外。將預警發布納入政府日常工作當中,更為積極主動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能進一步凸顯政府部門的服務意識。而通過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減少災害性事故,也是人民群眾對政府部門的期待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