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類所有制企業均可申請糧食收購和批發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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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4日 22:50 新華網 | |||||||||
新華網杭州5月24日電 (沈雁、朱立毅) 為了確保糧食供應安全,促進糧食市場的健康發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4日出臺措施,放寬糧食經營門檻,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依法登記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均可申請從事糧食收購和批發經營業務。 浙江省工商部門的措施旨在培育多元化的糧食市場經營主體,鼓勵大中城市超市、便民連鎖店從事糧食零售業務;鼓勵農民自銷自產糧食,鼓勵中介機構、經紀人、農民合作
據了解,經注冊登記的糧食收購企業,可在浙江全省范圍內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收購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要求其另行辦理營業執照或備案、許可手續。浙江將大力培育有規模、有實力的糧食經營主體,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的種養業企業法人允許可以“浙江”冠名。 此外,浙江省工商部門還鼓勵本省糧食收購企業到全國糧食主產區建立生產基地,發展“訂單糧食”,同時也鼓勵和支持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到浙江省從事糧食批發、零售和加工等業務,建設糧食儲運、加工和銷售基地。工商部門將在注冊登記、提供服務、公平競爭等方面將做好保障。 據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還將確定約10家規模較大、輻射面較廣、交易較為活躍的糧食批發市場進行重點指導和幫扶,引導這些市場加快改造硬件設施,探索現代營銷方式,引進倉儲式銷售、代儲代銷、競價交易等經營方式。同時,該省還將健全糧食批發市場信息網絡,與省內外大型市場建立定期聯系,及時向經營者公布糧食貨源和價格行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