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達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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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7日 09:04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謝煒) 今年北京市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所調整,從7月1日起,繳存上限從880元上升到1202元,企業年繳存比例為8%,而有條件的企業繳存比例可為10%。昨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進一步明確,只有符合兩類條件的單位才可以將公積金繳存比例上升為10%。 據介紹,今年住房公積金的年度月繳存額上限定為1202元,這一標準是根據市統計
對于希望將繳存比例調整至10%的單位,管理部門將認真審核其交納的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表決通過的決定及文件、企業上兩年度損益表等兩項材料;而一些困難企業如果辦理緩繳或將繳存比例降低到8%以下,也必須按相關要求進行申請,管理部門審核后將上報市中心歸集執法處。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還表示,從現在起各單位應以2003年12月31日的在職職工為依據來申報職工人數,以2003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計算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并于6月15日前將《住房公積金(跨年)匯交清冊》報至管理部門。突破繳1202元存額上限的單位,則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報送審批材料(新開戶的單位如有人員突破上限可隨時報批),由管理部門審核后上報市中心歸集執法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