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就零售藥店24小時供應問題作解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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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5日 10:24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張曉松)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出《關于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就藥品零售企業能保證24小時供應的問題進行了解釋:所謂“能保證24小時供應”是指,在有24小時需求時有提供這種服務的能力,24小時供應和24小時營業是有所區別的。 此前,為加強藥品經營許可工作的監督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并發布
為了幫助各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準確理解這一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又發出《關于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要“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能力,并能保證24小時供應”是從滿足群眾購藥需求和方便群眾購藥考慮的;藥品零售企業可以通過24小時營業實現24小時供應,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在市場有需求時保證24小時供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