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稱美商務部初裁結果成本計算法錯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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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08:11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冉) 昨日,長虹首席代理律師王曉麟向記者表示,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彩電反傾銷終裁結果中仍包含不正確的成本計算方法,他并指出美商務部初裁違反自己判例。 王曉麟介紹,顯像管占彩電總體成本的60%到80%,僅這一項成本的計算錯誤,就可能使我國彩電的初裁傾銷幅度上揚20%以上。同時,美方以29英寸彩電顯像管的成本來計算2
根據美國反傾銷法和美國商務部的一貫做法,在計算生產成本時,如長虹的零部件和其他生產原料是從市場經濟國家購入時,應當采用實際價格作為這些原料的價值;如零部件是從非市場經濟國家購入,應采用某替代國官方進口數據和其他可證實的公開數據為基礎的替代價值。但是,美商務部采用的是從一非官方網站上獲得的高于實際價格50%多的所謂替代價值,來計算長虹該類彩電的公平價值。 長虹曾提供了從市場經濟國家購入29英寸CRT彩色顯像管的實際采購價格信息,同時另一家中國公司也提供了從市場經濟國家購入25英寸CRT彩色顯像管的實際采購價格信息。根據以前判例,美商務部應該采用中國公司提供的顯像管自市場經濟國家購入價格。 王曉麟表示,占中國彩電對美出口量84%的長虹,在美商務部終裁中被判定的傾銷幅度下降了20個百分點,意味著可節省1億美元,但長虹仍不能不說明其計算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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