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新規涉及70多億美元外匯保險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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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6日 07:5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 毛曉梅) 中國保監會25日出臺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外匯資金運用業務和其他外匯業務應經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批準。 一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的監管,都是通過其專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來實現的。這次保監會制定的相關規定,無疑對規范保險資產管
近年來隨著我國保險業逐步對外開放和國內保險企業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境內保險公司資產規模大大增加。據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監管處處長高艷介紹,目前,保險業可運用的外匯資金已達70多億美元,主要來源于境內外國保險公司的營運資金、中資保險公司增資擴股和海外上市募集的外匯資本以及保險公司業務經營本身產生的外匯資金。 去年僅中國人壽海外上市就籌集了近35億美元外匯資金。當前,保監會正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考慮盡快讓這部分保險資金在境外使用,以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完)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