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歸口保監會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6日 07:57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 毛曉梅) 中國保監會25日出臺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是:“經保監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依法登記注冊、受托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 作為保險業內企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運用保險資金的活動受保險法調整。保監會根據國務院授權對其實施監管。隨著近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涉及
在當前金融分業經營體制下,《規定》根據公司法明確限制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人身份和投資比例,即其股東或發起人至少應有一家為保險公司或保險控股(集團)公司,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的股份不得低于75%,以確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姓“保”。 從現有的兩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來看,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本為8億元人民幣,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股40%和60%,一定程度上具有獨資設立的效果。中國人保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由中國人保控股公司獨家發起設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