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商家在廣告中使用國家領導肖像被查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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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5日 09:12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4月24日電 據廈門晚報報道,近日,福建廈門同安工商部門對一中老年用品店擅自在電子醫療器械廣告中使用多名國家領導人肖像的行為進行了處理。 該店經營的是一種治療頭疼的醫療器械。從其提供的DVD廣告樣片中,工商人員發現:片中國家領導人出現的場合與所宣傳的醫療器械并沒有任何關系,只是這些國家領導人所參加的一些科研會議中,恰好該器械的發明人也在場。該廣告宣傳片經過剪接,將該器械發
工商人員表示: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該店發布的廣告已經違反了這條規定,是擅自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工商人員已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接受進一步調查。(蔡愷、林云青、呂炳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