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起上海期房限轉 有關手續辦到5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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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1日 13:51 新聞晚報 | |||||||||
為了防止房價大起大落,切實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確保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上海將從4月26日起正式實行“期房限轉”政策。這是記者從昨天市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信息。 -預售商品房轉讓條件
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修改〈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的決定》,并據此作出了《關于預售商品房轉讓問題的決定》。 《決定》明確指出:“自2004年4月26日起,預購人購買的預售商品住房應當在竣工并取得房地產權證后進行轉讓,并按規定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不辦理預售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 -非居住商品房目前暫不作限制 焦揚表示,在房子沒有造好、房地產權證(俗稱小產證)沒有辦出來之前,消費者向房地產開發商預購的期房不能轉讓給他人。不過,非居住商品房,如辦公用房、商鋪等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產權證之前仍然可以轉讓。由于非居住商品房的銷售目前所占比重較小,因此對其期房轉讓行為,目前暫不作限制。 焦揚特別指出,如果消費者在今年4月26日之前已經向開發商購買期房并進行了登記,并且已經與他人簽訂了轉讓該期房的協議,那么可以在5月31日之前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而從今年6月1日起,房地產登記機構將不再受理預購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 作者:記者 王鳳梅 孟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