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永久用電不得預售商品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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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1日 13:26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記者 蔣杰升 通訊員 周曉燕報道 “增設永久用電工程設計作為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置條件”。日前,廣東省廣電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供電分公司與廣州市海珠區政府聯手規范施工用電秩序,正式頒布《關于海珠區依法用電規范供用電秩序的實施方案》,試圖從源頭上堵截廣州市房地產開發商了無休止的電費拖欠。
60個開發商采用臨時供電 據統計,目前廣州市區范圍內(不含番禺、花都、增城、從化),違規采用臨時基建用電方式供電的住宅小區有130個,轉供的居民戶數約35000戶,涉及60個房地產開發單位,轉供容量共計26000千伏安,居民承受不合理最高到戶電價1.50元/千瓦時。 分析表明,住宅小區的違規用電在于:部分房地產商為節省投資,不按規定申辦永久用電手續和投資永久用電工程,私自將臨時施工用電違章轉接給永久住宅用電;部分專用變壓器住宅小區或樓宇沒有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物業管理等“中間層”拒不清繳電費。 售房須承諾提供永久用電 鑒于房地產開發商將累積下的巨額電費轉嫁給業主,拖欠電費難以招架。為了規范供用電秩序,封堵用電違章源頭,最新出臺的《實施方案》要求:增設永久用電工程設計作為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建設管理部門知會供電部門督促辦理用電相關手續后,方可通過樓宇綜合驗收;電力部門加大巡查管理力度;試行安裝預付費裝置;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中,必須明確承諾提供永久用電和安裝“一戶一表”。對于已經存在違章用電的開發項目,政府和供電部門將聯手敦促整改,接到整改通知逾期不辦者,將被媒體曝光并處以重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