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關鍵:解決養老金隱形債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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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4日 02:1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溫利民 韓天雄 從傳統的企業年金模式向部分基金式養老金制度過渡的過程中將產生大量養老金隱形債務 中國養老金轉軌時經濟仍處于發展階段,養老金隱形債務的合理解決,是整個養老
1997年國務院頒發的《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使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從傳統的現收現付制轉化為部分基金式,企業與職工共同繳費建立個人賬戶,職工退休時以個人賬戶積累基金為基礎給付養老金。 《決定》實施后,中國的企業年金制度得到迅速發展。但是,在從傳統的企業年金模式向部分基金式養老金制度過渡的過程中將產生大量養老金隱形債務。 養老金債務是指制度轉軌時向已經退休的“老人”和在轉軌時有一定工齡積累的“中人”兌現他們在舊制度下積累的養老金權利,但這部分養老金卻沒有相應基金,從而在制度轉軌后形成的隱形債務。 事實上,任何國家養老金在從現收現付制轉化為基金制都將產生一定的養老金隱形債務。 荷蘭經濟學者維博恩(H.A.A.Verbon)在1998年撰寫的《TheEvolutionofPublicPensionSchemes》(《公眾養老金計劃的演變》)一文中證明,養老金制度從現收現付制轉向基金制必定要產生額外的成本;相反,如果從基金制向現收現付制轉軌,則任何一代人都不會受到損失,而且至少有一代人從中受益。 養老金債務具有隱形性質,其大部分將在轉軌后30年內顯現出來。與其他發達國家不同,中國養老金轉軌時經濟仍處于發展階段,養老金隱形債務的合理解決,是整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關鍵。 縱觀國內外對養老金隱形債務的處理方式,中國可以從以下幾點探討解決養老金隱形債務的解決辦法。 國家財政資金填補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中國經濟迅速發展,財政狀況也大為好轉,因此適當從財政中節約部分資金作為養老金補充是可行的 政府對轉軌后的“老人”和“中人”的隱形債務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經濟迅速發展,財政狀況也大為好轉,因此適當從財政中節約部分資金作為養老金補充是可行的。 財政資金填補養老金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是政府將直接用財政資金填補養老金不足部分,以維持新制度的財務平衡。比如,匈牙利政府明確表示,在制度轉軌中,超過1%GDP的制度債務將由中央財政預算填補。 二是政府發行認可債券,職工退休時進行兌換。如智利對老制度中參加工作并轉入新制度中的職工采取國家認可債券的形式,確認每個職工在老制度中的養老金債務。政府擔保對認可債務進行指數化調整,并保證每年4.6%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在工人達到退休年齡,兌現認可債券用于防老。 國有資產分割補償 雖然老職工因舊體制的原因沒有為自己積累起養老金,但他們的養老金事實上已經包含在過去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國有資產中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國企業一直實行低工資、高福利政策,這種制度下的工資實際上僅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則通過養老金、醫療費以及住房等各種福利方式來體現。 因此,雖然老職工因舊體制的原因沒有為自己積累起養老金,但他們的養老金事實上已經包含在過去政府收入并凝固在國有資產中。因此運用國有資產存量解決老職工的保障問題是切實可行的辦法,也是合情合理的。這不僅可以在不增加政府顯示財政壓力的條件下兌現舊體制承諾,補上了資金缺口,甚至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也具有重要意義。 在實際操作中,可以結合對國有企業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將國有企業的部分股權劃歸到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用股權收益支付負債;或者將部分國有企業劃歸社會保障機構機型經營,以其經營收入償債;再者將以一部分國有資產,比如一些中小型企業、部分國有房地產等進行出售、租賃,以銷售和租賃收入償債。 通過資產存量解決對中老年的負債不僅從理論上是可行的,近年來國內不少地區也在有關問題上進行了諸多探索和實踐。 配套政策實施 有計劃地提高退休年齡,降低人口贍養率,能切實地減輕養老金負擔,緩解養老金隱形債務 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通過征繳社會保障特別稅,籌集大量的資金,以填補養老金財務缺口 中國于1997年養老金制度改革后,因沒有及時實施相應配套措施,致使養老金隱形債務有繼續擴大的趨勢。隨著今后經濟的發展,應該重視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優化,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制度轉軌形成的隱形債務。 其中一個可行措施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齡。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發展、人均壽命延長,養老金隱形債務也不斷加重。有計劃地提高退休年齡,降低人口贍養率,能切實地減輕養老金負擔,緩解養老金隱形債務。現行的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是上個世紀50年代規定的,當時的平均壽命較低,僅有50多歲,而現在中國人口的預期平均壽命已達70多歲。因此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具有較大空間。 國際上退休年齡一般定義為65歲左右,大大高于中國平均退休年齡。因此,適當增大法定退休年齡與國際社會接軌,是未來養老金制度的必然趨勢,也是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養老金隱形債務的重要舉措。 此外,還可以考慮開征養老保險特別稅。自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經政府行政強制力量的執行和輿論、媒體的宣傳,人們的養老保險意識大大提高。加上中國《預算法》的頒布,為征收養老保險稅創造了條件。 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通過征繳社會保障特別稅,對一些特別奢侈消費品征稅,比如特別消費稅(煙、酒、高級賓館等)、特別收入稅(廣告、演出、大額獎勵等)和益處稅等,可以籌集大量的資金,以填補養老金財務缺口,同時也可以起到社會再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 (作者單位:華東師范大學統計系) 《國際金融報》(2004年04月14日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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