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后意外猝死誰來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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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4日 02:1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安徽省肥東市一個小伙子在廈門參加了一場馬拉松比賽之后,剛跑完不久就一頭栽倒在路邊,終于傷重而死。承保賽事的保險公司了解情況后認為,受傷發生在比賽之后,因此拒賠。 3月27日廈門舉行國際馬拉松比賽,肥東的一名年輕人在廈門打工,報名參加了比賽。比賽過程中也沒出什么意外,他跑過了全部賽程,但走出比賽終點約1公里,突然栽倒在
事發后,為馬拉松賽事承保的當地保險公司也派人到醫院了解情況,最后因受傷發生在比賽結束以后,未予賠償。這種意外死亡,誰承擔責任,是不是小伙子自己呢? 有關律師認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在本案例中要根據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肥東的小伙子在比賽之前為自己買的意外保險的話,那么他在保險合同生效之后發生了意外死亡,應該是能夠獲得保險公司的保險賠償的。但這個保險如是主辦單位為參賽者投的人身意外保險,參賽者個人在比賽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受益人也應該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即使是比賽結束之后發生的意外事故,主要是看該事故是不是因為參賽者參加比賽而直接引發意外事故的發生。如果是,保險公司理應賠償,否則保險公司不應賠償。(安徽商報) 《國際金融報》(2004年04月14日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