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跨國商標案勝利 預警國內品牌在國外維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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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1日 15:16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郝遠超 3月20日,四川宜賓五糧液(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在韓國最終贏得了“WULIANGYE”商標異議案的訴訟,這是五糧液集團首次在國外遭遇的商標侵權案。同時,這場延續了近14個月的跨國知識產權糾紛,給國內眾多出口企業在國外如何維護自己的商標權,上了生動的一課。
緊急維權 2003年2月14日,五糧液集團的商標代理機構四川超凡商標事務所的韓國合作方監測發現,一名韓國人將五糧液的漢語拼音“WULIANGYE”在韓國搶先申請,并于1月23日發布了公告。 “得知這個消息后,集團領導十分重視,并要求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品牌”,五糧液集團無形資產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據四川超凡商標事務所國際代理部部長朱靜介紹,在國外,品牌讀音被搶注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被搶注。由于韓國商標法的異議程序,不同于我國有三個月的期限,一旦正式受理商標申請和發布公告,異議時間只有一個月。在僅有的8天時間里,五糧液集團必須準備好各種翻譯好的異議材料,向韓國知識產權特許廳進行申辯。 2月19日,五糧液集團委托四川超凡商標事務所向韓國方面遞交了異議申請,并出具了五糧液作為國際知名商標和品牌使用在先的證據。 韓國商標法規定異議裁定的時間為3~14個月,如果在相應的時間內韓國知識產權特許廳沒有收到任何關于申請人的答辯,則異議就會裁定。而且,韓國商標法視異議程序為訴訟程序,允許多次交換證據材料進行申訴和答辯,隨即雙方展開了長達14個月的“拉鋸戰”。 “韓國的商標申請人不僅是惡意搶注,還完全復制了五糧液的漢語拼音作為申請商標。在韓國律師事務所的協助下,經過三申三辯,我們才獲得勝訴,”朱靜說。 2004年3月20日,韓國知識產權廳根據五糧液集團提供的觀點和證據材料最終裁定,引證商標不僅在中國是馳名商標,而且在韓國也被認為是馳名商標。因此,申請商標——“WULIANGYE”應視作從非公平競爭方面申請注冊該商標,從而誤導消費者和與商標相關的商品的原產地。 商標權不可小視 申請注冊“WULIANGYE”的韓國人,同時也申請了紅星二鍋頭的“紅星”、湖南酒鬼酒的“酒鬼”,三鞭酒的“三鞭”等品牌。因此,五糧液集團此番作為白酒行業首次取得跨國商標案勝訴的事實,同時也提醒了其他的出口企業。 近年來,五糧液集團一直堅持創國際品牌的方針,在韓國、日本及東南亞等國家均有大量出口,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五糧液集團一向重視知識產權和品牌的開發積累和保護,如果這次沒有委托專業的商標事務所進行全球監測,那么將來通過后期的爭議程序來爭取商標權利會增加一定的難度和費用”,五糧液集團無形資產辦公室的那位工作人員說。 新《外貿法》實施后,我國的外貿企業會越來越多,由于商標注冊受到地域性、周期性的限制,因此商標注冊應作為出口企業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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