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斯敏事件:應該問責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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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2日 16:31 中國經營報 | |||||||||
繼2003年龍膽瀉肝丸、排毒養顏膠囊、九郡敗毒丸多起重大中藥不良反應事件接連曝光后,今年,著名西藥企業西安楊森的抗過敏藥“息斯敏事件”又成媒體關注焦點。 原來,西安楊森公司的這個曾經大做廣告推廣的抗過敏藥息斯敏,從1991年開始在國內外就傳出有相對嚴重的不良反應報道,該公司卻在幾個月前被迫將10mg規格修改為3mg,而變更通知只對部分醫院發出,近日在被媒體報道出來后,公眾才開始知情。
媒體調查發現,早在1992年英國媒體就大量報道了息斯敏和特非那定引起心臟病的不良反應事件,并由此使許多國家強調了對說明書和產品包裝上新警告的要求。英國的科學家隨后的實驗也發現,50歲以上的息斯敏用藥者發生室性心律不齊的概率是年輕人的6倍。自1997年后息斯敏在美國、日本及歐洲多個國家相繼停用。 1999年,美國強生集團公司終止生產息斯敏。而隸屬于美國強生集團公司旗下的西安楊森制藥公司至今卻還一直在中國銷售、推廣這個產品。 這樣一個在海外各國知名的“污點產品”,為什么能多少年一直在中國推行“一種產品,雙重標準”?想來,無外乎還是利之所牽。息斯敏是曾在2002年中國藥品零售市場抗變態反應藥物(化學藥)排名第一的老藥,是楊森公司不折不扣的一架吐錢機器。 當楊森“自己主動提出要縮小適用人群和使用范圍”時,可以想象它是多么痛苦。但企業往往算的是“大賬”,當比較了每一種出招所可能付出的代價與回報后,它肯定會選擇代價最低、回報最高的那一招,如果10mg劑量藥片再不召回,繼續在廣泛的適應癥人群里使用,一旦出現中國患者公開狀告索賠的事,企業必然將面對無法可想的巨額賠償! 筆者還聽到業內一位資深執業藥師的另一觀點,他認為拋開“企業的社會良心”不問,其實西安楊森制藥公司并沒做錯! 因為關于息斯敏不良反應的報告,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不會不知情。十幾年來有關主管部門雖然機構改革調整了多次,但歷次的機構也從沒對西安楊森制藥公司的息斯敏提出過什么限制或禁令。既然中國的主管部門“不吱聲”,那楊森憑什么不做這個掙大錢的事呢?能把責任都怪在楊森身上嗎?如果說楊森公司對不良反應“不作為”是為了利益的話,那么,主管部門這么多年來對此事的行為又是為了什么? 回頭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國家主管部門經常在出現重大不良反應事件后把一些話掛在嘴邊:“我們很重視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我們的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是和國際接軌的……但是我們剛剛起步,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要理解,總要有一個過程嘛。” 在這樣的回答之下,我們看到的就是,晚一天處理不良反應事件,就留給藥企多一天的賺錢時間,就會產生多一批的罹難的患者。這中間,主管部門難道不曾看到廣大患者的生存權受到威脅嗎?我們除了問責企業的良心之外,是否也應該問責一下主管部門是否主動盡到了責任! 作者:果子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