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改:浙江農業稅明年邁出“免征”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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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1日 09:55 東方早報 | ||||||||||
浙江取消農業稅只是宣布時間上的遲早問題!2001年12月,當時的省領導就已經確定目標,浙江將在2004年或2005年取消農業稅,并實現農民‘零賦稅’甚至‘零負擔’!痹撌∝斦䦶d原廳長翁禮華說。 翁同時透露,實際上這還是浙江取消農業稅的第二方案,當時曾有個第一方案,想在2002年取消農業稅,后因各方意見不統一才改為第二方案。
翁禮華,前浙江財政廳廳長兼省地稅局長,現任浙江省政府經濟建設咨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財稅博物館館長、浙江大學財經文史研究中心主任。 作為浙江取消農業稅方案的制定和操作者,他向早報記者揭開了這一鮮為人知的過程。 浙江農村稅改“與眾不同” 在亞洲最早種植水稻的地方———-寧波余姚市河姆渡鎮蘆山寺村,村民不經意中發現,鎮農稅干部不見了———這個7000多年前就種植水稻的地方,現在農民的主業仍是種植水稻。 “皇糧國稅”也可以不繳?村民們難以置信。 事實確是如此,從2004年起,寧波市已全面免征緩征農業稅。 “農業稅應盡早取消。”翁禮華說,他在廳長任上即致力研究中國賦稅改革,并在浙江實踐他的改革思路。 2000年3月,全國農村開展稅費改革以減輕農民負擔,同年浙江開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上虞市等5縣(市、區)被選為浙江稅費改革的試點單位。此前,作為中央配套改革的政策,屠宰稅已經在稅費改革地區取消。 浙江的稅費改革則采用了有別于其他省區的做法。 一是穩定農業稅負擔,不開征農業稅附加。這樣,避免重新丈量土地、重新核定農業稅計稅土地、計稅產量、民主評議農業稅負擔水平等工作,避免產生新的矛盾,有利于節減改革成本和社會穩定。二是穩定村民承擔村級開支的負擔水平,不開征農業稅附加,以向村民征收村公益事業資金的方式解決村集體公益事業建設。 2001年,上虞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效顯現了,與2000年相比,上虞農民人均負擔從原來的187元降到78元,降幅達58.3%。 不僅如此,2001年,浙江把25個欠發達縣的農業特產稅也免掉了。當時新華社播發了這一消息,立即引起財稅系統專業報刊的群起攻擊。但翁堅持認為,農特稅是1983年11月,國家為了確保糧食生產、限制多種經營的情況下出現的稅種,不利于鼓勵農民開展多種經營的積極性,更應廢除。 第二方案的通過實施 2001年底,綜合試點市縣的改革經驗,翁禮華草擬了《浙江省農村稅費改革方案》,建議在2002年把浙江的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農業特產稅等統統取消。 這在外人看來難以理解,浙江財政廳不是要“自削權力、自掏腰包”嗎? “錯,我也是受自己的利益驅動,即在財政系統實現富有浙江特色的改革方案!蔽陶f。 這一方案最終因“太沖”而沒有在省里通過。 于是他馬上修改拿出了第二方案:先廢除農特稅、村提留、鄉統籌等稅費,到2004年或2005年再取消農業稅。 但定下的稅費改革方案還是與中央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很大的出入。 直到2002年1月11日,第二方案先在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12日,省委書記辦公會議通過,14日,省委常委會通過。隨后,第二方案以省政府的名義上報國家稅改辦,但一個多月仍未獲批準。 “我們有點急了!蔽潭Y華說。緊接著是2002年3月5日全國開“兩會”!霸缫褕F結一致的我們”在會上向有關中央領導反映了浙江想自主農村稅費改革的情況,并突出了給農民減負。 “4月初,國家稅改辦一位副主任到浙江調研,也被我們說動了。但考慮到一些提法太敏感,我們在提法上更委婉了一些,如‘穩定農業稅’等,讓人一下子看不出與安徽等地的稅費改革有多大區別。”翁禮華說。 改革方案終于在2002年6月8日由國務院領導簽署了。10日,翁禮華收到了國家稅改辦的傳真件。 “取消農業稅就是這樣被定下來的!蔽潭Y華說。 2002年7月,浙江開始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農特稅、村提留、鄉統籌等稅費均被廢除,接下來就是到2004年或2005年取消農業稅了。 翁禮華說,改革幾乎沒有阻力,那是因為浙江的農稅征收隊伍沒有正式編制,鄉鎮一級都是兼職的,改革相對容易。 浙江的改革還節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據了解,有些省區在稅費改革期間曾派10多萬干部下鄉,丈量土地面積,調查常年產量。 據統計,實行農村稅費改革以后,浙江農民總減負20.59億元,人均減負58元,減幅達63%。 “到明年取消農業稅,浙江農民其實已經實現‘零稅賦’,村一級的管理費用,已不進入國家稅收征收范圍,由村民‘一事一議’自行決定,而農村教育集資以前均為一次性收取,現在也已取消,因此浙江農民到明年將是‘零負擔’了!蔽潭Y華說。 浙江做法的時代精神 今年“兩會”確定中國在5年內取消農業稅。專家認為,目前中國正在進行的第七次農村稅費改革,將因取消農業稅而使農民跳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農民負擔將由此越來越輕直至沒有負擔。 據有關專家估算,1950-1994年,國家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大約取得了20100億元收入,同期農業稅收2733億元,財政向農業投入5346億元,前兩項相加減后項,即國家提取農業剩余的凈額達到了17487億元。 2000年5月5日至7日,翁禮華悄赴安徽徽州歙縣和黟縣農村調查農民負擔,當他看了當地的稅費改革后,發現本應消失的農業稅反而強化了。 “誰的利益都可以最大化,只有農民的破草帽不能最大化”。這次調查讓他堅定了取消浙江農業稅的想法。 浙江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顧益康稱,取消農業稅,政府既要“有錢”又要“有心”,有錢無心不能實現,有心無錢也難以兌現,農業稅系地方稅種,是否停征可由地方來確定,浙江的做法符合時代精神。 專家認為,取消了作為農村稅費的支柱———農業稅,各種亂收費就失去了搭車收費的載體,農民負擔自然減輕,甚至消失。 翁禮華還認為,農村稅費改革、國家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勢必弱化,甚至不復存在。從長遠看,如果遵循我國行政傳統和世界潮流,中國將可能實行地方行政兩級制,即省縣(市)制。 浙江省財政廳稅政處負責人說,農業稅是國家和農民之間的關系,而土地是集體和農民的關系;對于種糧大戶,可通過征收個人所得來實現稅收公平。 東方早報駐浙江記者 謝春雷 李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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