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直銷基地悄然運作 商務部公開質疑掛牌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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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1日 07:53 北京晨報 | ||||||||||
就在中國直銷立法漸行漸近之際,國內已經有四個直銷基地在悄然運作,但商務部有關人士日前公開質疑:商務部目前尚不知道這四大直銷基地掛牌事宜。 上周,本報獨家刊出四大直銷基地的報道后,商務部外資司服務貿易處有關負責人致電本報,對這四家基地提出質疑。他明確表示,商務部外資司并不知道這四個“直銷實驗研究基地”,更沒有參與這些基地的審批工作。
就在商務部質疑的同時,正田實業有限公司的“中國直銷實驗研究基地”于3月27日在四川簡陽掛牌。正田公司總裁陽林峰表示,他們將采取直銷網+互聯網+連鎖店網絡三網結合的營銷方式。 此言一出,業界嘩然,中國直銷業提前“解禁”了? 商務部質疑“合法性” 一家直銷實驗基地在國內掛牌,商務部卻不知情,這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直銷基地?商務部怎么不知道?”商務部有關人士詢問。 “四川簡陽的基地都已經掛牌了。”記者說。 “現在,直銷法還沒有出來,這個實驗基地怎么會得到批準?” “我們也感覺很突然,但這一消息確實是可靠的,它已經掛牌了,說是九部門發文成立的CHC健康工作委員會發的牌。” “九部門的CHC健康工作委員會,我們怎么不知道?” “他們好像有一個文件,記者看見過。” “我國早已對各種變相傳銷下了‘禁令’,如果想借此名目進行違規活動,我們是不允許的。” “四川正田的直銷基地是得到授牌的,你們怎么解決?” “商務部考慮就此問題與國家工商總局聯系,對此事進行進一步調查了解。” 據了解,目前,商務部正在有序地進行直銷業立法的前期準備工作。2月份時,商務部派出8位官員赴美就直銷立法進行了近一個月的考察,按照加入WTO的承諾,年底之前,直銷法規一定會出臺。 疑點指向CHC 通過調查,記者了解到向正田等“實驗基地”頒發“直銷實驗研究單位”資格的是一個名為CHC全國高科技健康產業工作委員會的機構。 在從一位相關人士手中獲得的該委員會簡介中,記者看到:“1996年由原國家科委、國家教委、中國科學院、信息產業部、建設部、公安部等九部門聯合組建了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簡稱全國高協組織,英文縮寫為CHC),是國務院九部門的聯合工作機構。CHC全國高科技健康產業工作委員會是全國高協組織中負責在全國范圍內協調、促進各地健康產業實現高技術產業化的工作委員會,是非經營性部門,非法人單位(簡稱健產委,英文縮寫為CHHIC)”。 記者隨后致電信息產業部,科技司綜合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當年許多工作人員已經離開,他沒有聽說過CHC。“從它的名稱上看,可能是科技部牽頭的吧。”這位人士沒有太大把握。 但當記者打電話至科技部機構處時,負責人明確告訴記者:“科技部下沒有這一機構。” 記者給其他相關部門相繼打去電話,得到了近乎一致的答案。 中國尚無直銷行業 同是經營保健品的國際巨頭安利中國公司對外事務經理姜京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沒有聽說過CHC,該機構為企業“掛牌”可能是出于商業目的。他認為,從1998年“禁令”下達到現在為止,中國事實上沒有直銷行業。 “對于中國的直銷立法,我們是平靜的。”姜京源說。作為在中國被批準轉型的10家國際直銷企業之一,安利在政策縫隙中發展良好,最初的“水土不服”正在消失。 “但是,10家轉型企業之外的外資直銷企業以及許多國內企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他認為,其中,“渾水摸魚”者大有人在。 進入2004年,希望在中國直銷市場大展拳腳的企業集體進入“躁動期”,獲得合法身份的心情日益迫切。 對此,姜京源表示,直銷行業在一個新的環境下發展,會有5至10年的高速發展期。盲目的、非理性的、狂熱的東西是正常的泡沫,隨著行業的發展,違規現象將會減少。 晨報記者 劉映花 新聞背景 直銷在中國 根據國際直銷協會的定義,直銷(Direct Selling)指的是“人對人”的銷售產品或服務,并不通過固定零售店銷售的銷售方式。迄今為止,中國內地對“直銷”從未有過明確的定義,而其“變種”——“傳銷”卻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 1992年,第一家外國傳銷企業才得以進入中國內地市場。1997年,國家工商總局曾發布《傳銷管理辦法》,這也是我國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確立了傳銷存在的依據,同時對該類企業的設立運作、傳銷員的資格和管理作出了嚴格的限制,并且有相應的法律責任條款保證對傳銷活動的監控。遺憾的是,《傳銷管理辦法》并未能防止許多傳銷企業非法發展。一時間,“老鼠會”在國內泛濫成災,甚至影響到社會的穩定。 1998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一律立即停止傳銷經營活動”,《傳銷管理辦法》同時失效。兩個月后,國家又出臺了《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經營”,促使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資企業轉型經營。 2002年2月,國家再次發布《關于〈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中有關問題的規定》,對轉型企業中雇傭推銷人員的方式、報酬、合同訂立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再次強調店鋪經營。 此后,國家還相繼出臺了一些關于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通知、意見或者規定,但直到今年年初才正式開始了針對直銷的立法工作。 舒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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