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房屋貸款保險合同糾紛案”終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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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31日 07:51 北京青年報 | |||||||||
3月29日,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近日終審判決了國內首例“房屋貸款保險合同糾紛案”,判決認定:當投保房屋貸款的市民,遭遇意外傷害喪失還貸能力時,保險公司承擔全額還貸責任。 據《文匯報》報道,黃女士陳述說,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發布公告,公告明確指出:上海地區各保險公司簽發的有關抵押住房保險的有效保單,自動擴展該
而被告“天安保險”拒絕承擔責任,理由是:本案中,保險合同受益人是“上海銀行長寧分行”,所以,原告黃女士沒有理賠請求權。被告還認為: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是行業組織,其公告內容對保險公司無約束力!疤彀脖kU”指出,病歷資料反映:沈某的死亡原因是“腦出血”,不能主觀推定為“意外傷害”。上海市一中院終審判決天安保險公司將被保險人沈某房屋借款余額27萬余元交付上海銀行長寧支行。 -文/徐亢美 上海市市民沈某,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了房屋抵押貸款30萬元,于2000年4月購買了位于長寧路的一套商品房。為免除銀行貸款風險,根據銀行規定,沈某于當年的4月8日與天安保險股份公司簽約購買了一份抵押商品住房保險合同,保單第一受益人為“上海銀行長寧支行”。2002年1月,沈某因兩次跌倒不幸死亡,死亡小結上的診斷為“腦出血”。死者之妻黃女士于2002年4月22日起要求“天安保險”承擔房屋貸款理賠責任,償付剩余的27萬余元住房貸款。“天安保險”作出拒絕理賠決定。于是,黃女士提起訴訟,引發了國內首例“房貸保險全額理賠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