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違約率30% 保險公司不再為銀行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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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24日 04:58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汽車消費信貸風險不是概率問題,它取決于消費者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消費者違約的概率是無法測算的 車貸險不同于擔保汽車貸款,銀行不能指望保險公司作擔保,今后還得要自己解決風險問題,在客戶貸前資信審查、違約催討、拖車、訴訟、車輛變賣等方面要形成自己的能力
中國保監會于2004年1月15日發出了《關于規范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了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簡稱車貸險)的經營風險日益顯現,暴露了車貸險業務在保險責任界定、條款設計、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根據通知的要求,舊條款于3月底廢止,各保險公司必須嚴格依據保險法律法規,充分考慮車貸險業務的高風險特征,制定新的條款。通知明確規定:嚴禁通過協議等形式變更或替代報備的車貸險條款,嚴禁將車貸險業務辦成擔保業務。 潛虧風險 這項新政策的出臺,說明前一階段車貸險業務的泛濫和無序競爭導致的惡果,已經受到保險業高層的高度重視。業內人士熟知,這兩年各家保險公司為了擴大業務,盲目競爭。為了避開保監會制定的條例給車貸險業務帶來的障礙,通過與銀行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擴大了理賠范圍。 但汽車消費信貸違約率高達30%,遠遠超過保險公司預想的比例。據浙江杭州市上城區法院統計,去年受理的600多件金融案件中,80%屬于汽車消費信貸客戶違約糾紛案。而在廣州市,車貸險理賠率已達到130%以上,高的甚至達到400%,保險公司在車貸險業務面臨巨額虧損。去年8月份以后,人保等大的保險公司已停止車貸險業務,但一些小的保險公司仍然不顧風險開展此項業務,致使車貸險業務造成的潛在虧損越來越大。 由于違約率太高,保險公司拒賠而導致的銀行和保險公司理賠糾紛案件不斷,青島市八家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6億多車貸險糾紛就是典型的案例。從理論上看,這個結果是必然的。 保險業務的一般原理是根據事物自然出險的概率來測算費率,像車輛損失險、人壽險等出險的概率保險公司的精算師可以測算,但汽車消費信貸風險不是概率問題,它取決于消費者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而消費者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受到個人收入變化、車輛價值變化、突發事件甚至國家政策等因素的影響,不確定因素很多。因此,消費者違約的概率是無法測算的,換句話說,消費者的信用是無法保險的。所以,如果把車貸險變為擔保業務,必定給保險公司和銀行帶來巨大損失。 不同于擔保 車貸險不同于擔保,這是對車貸險的正確認識,既符合保險的原理、法律法規,也符合汽車消費信貸業務高風險的特征。因為保險終究是依靠概率測算風險。如果把車貸險變成擔保,保險公司也就變成了擔保公司,就必須建立客戶資信評估、風險處置等相應的核心能力和業務流程,而這并不是保險公司的專長,也不符合保險公司的管理體制,這不是保險公司愿意去做的事。 為了各方共同承擔風險,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了保證保險承擔的只是差額保證責任,即當投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險公司僅對被保險人實現擔保權后差額部分提供保險理賠,同時對賠償金額設定不低于10%的絕對免賠率。 對借款人為自然人而言,差額保證責任包含兩層含義:一是銀行首先要處置抵押物,而要處置抵押物,必須找到汽車,經過起訴、判決、法院執行,然后拍賣變現,否則無法知道差額是多少;二是要追訴個人其他財產,直到法院認定無法執行為止。在實踐中,實現擔保權后的差額部分是很難界定的,實際操作非常困難。而且,10%的絕對免賠率必定使銀行產生部分壞賬。 從保險公司以前的低門檻到現在的精打細算來看,保險公司將不再獨家為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埋單了。因此,對汽車貸款,銀行不能指望保險公司作擔保,今后還得要自己解決風險問題,必須在客戶貸前資信審查、違約催討、拖車、訴訟、車輛變賣等方面要形成自己的能力。(達川)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3月24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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