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力洗嫌疑 對在美遭集團訴訟作強烈抗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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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9日 10:56 南方都市報 | ||||||||||
相關公司:中國人壽 投資者指其隱瞞母公司的巨資違規事件,中國人壽將提出強烈抗辯 去年曾因在港美獲超額認購而一躍成為當年度全球最大IPO項目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人壽”)卻于本月16日在美國遭遇集團訴訟。中國人壽董秘邢詒春稱
美國原告要求賠償 中國人壽在去年12月17日在紐約交易所正式掛牌交易,當天股價大漲。時隔僅僅3個月,中國人壽就在美國遭遇集團訴訟。 本月17日,美國投資者聘請的代理律師事務所Milberg Weiss對外宣稱,這將是一項集團訴訟,任何在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間購買中國人壽股票的投資者均可以在60天內到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登記,以加入原告隊伍。這家律師事務所在其向法院提交的訴訟狀中稱,中國人壽及其部分高級管理人員違反美國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美方原告指控中國人壽在募股期間沒有披露下列不利的事實:母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涉嫌6.52億美元的巨額財務欺詐;在IPO時,國家審計署已經完成了審計,并且馬上就要公布對其母公司不利的審計發現;母公司存在非法代理、超額退保、挪用資金和私設小金庫等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應當在中國人壽的股價中有所體現,畢竟2/3的被告是中國人壽原先的董事或者高級經理。 準備提出強烈抗辯 對于美方集團訴訟事件,中國人壽已作出快速回應。中國人壽昨天在香港發布有關公告稱,該公司已知悉美方原告已于16日在紐約提起訴訟并尋求賠償的事件。該公司已作出應訴準備。公司董秘邢詒春稱,中國人壽正與公司在美國的律師審閱原告訴狀,并將作出強烈抗辯。 邢詒春聲稱,如先前披露,中國人壽并未收到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公司在獲得更多資料后將在需要時進一步披露。但除已披露消息外,中國人壽并無其他應披露事項,更不知悉任何根據上市協議條款須披露的可能構成股價敏感性事宜。 中國人壽上市承銷商之一中金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李弘稱,中國人壽的上市是嚴格依照美國和香港兩地法律監管規定進行的,中國人壽的所有財務信息都是采用美國和香港會計準則進行披露的。按照規定,在此之外的公司財務信息不應予以披露。因此,中國人壽不存在信息披露缺失的問題。此外,在中國人壽上市前,公司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審計情況的正式信息,因此無法與中介機構取得溝通。 雖遭遇如此突發事件,但中國人壽的股價昨天并無太大波動。 母公司存在違規問題 事實上,在美國投資者起訴中國人壽前,中國人壽在香港亦曾遭到質疑。而這一切源于中國人壽的母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被審計署查出諸多違規問題和巨額違規資金。2004年1月30日,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透露了去年審計調查結果,并重點點名中國人壽和中國工商銀行等三個單位。李金華指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存在巨額違規資金,共計6.52億美元。而在國家審計署的官方網站上,對原中國人壽被審計的情況有簡短摘登。該公司主要問題有三類:非法代理、超額退保等不正當競爭問題,涉及金額23.8億元;以出借、投資等方式違規運用保險資金25億元;私設“小金庫”3179萬元。與此同時,審計還發現該公司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8件,涉案金額4.89億元。 實際上,作為審計署金融司確定的2003年重點審計目標之一,原中國人壽在當年年初就接到了相關通知。此次審計內容的重點是2002年公司財務報表。這一審計進程恰與原中國人壽的重組行動同時展開。 聲明與“違規案”無關 審計署的審計報告披露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即2月2日,中國人壽在美國和香港的股價雙雙下跌。 當天,中國人壽發言人在香港急緊口頭澄清:中國人壽沒有任何資金違規行為。國家審計署僅僅將審查重點放在“原先的中國人壽”2002年財報上;重組前的中國人壽的違規操作涉嫌非法代理、失效條款的欺詐性理賠和其他投資相關的問題。 2月4日,中國人壽在香港再次以書面形式發布澄清公告,重申國家審計署所指的中國人壽保險集團涉及的財務違規事件與上市公司無關。 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苗復春之前亦對記者表示,2003年審計署例行審計的是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2002年及以前的財務狀況。當時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成立;從法律角度看,審計結果所反映的問題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問題。中國人壽股份享有的是2003年6月30日開始及其后重組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不承擔其他的義務及責任。但中國人壽將舉一反三,防患于未然,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中國人壽事件 2003年1月22日 國家審計署提醒中國人壽保險集團,2003年會進行賬目審核,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知悉此行動對中國人壽上市有影響。 2003年8月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組成新的公司,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準備在港、美上市。 2003年11月 美國監管當局要求中國人壽進一步提交招股書,要求中國人壽延遲美國投資者會議。 2003年12月1日 中國人壽開始在港、美作上市推介,由中國人壽董事長王憲章主持美國的路演。 2003年12月17日 中國人壽集資30億美元,發行64.7億股。 2004年1月 國家審計署調查發現,中國人壽保險集團與部分國有銀行卷入資金違規案件。中國人壽以獨立于母公司為由,聲稱調查對中國人壽影響不大。 2004年2月4日 國家審計署的調查結果正式公開,顯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在2002年年度存在違規資金6.52億美元,2/3的中國人壽董事及管理層牽涉在內。 資料來源:代表中國人壽美國投資者的律師向美國法院提交的文件內容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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