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于壟斷--北京航意險風波說明了什么?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7日 11:32 經濟日報 | ||||||||||
編者按:3月15日,是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給原在首都機場的19家保險公司撤出航意險“攤位”的最后時限,但從目前情況看,指令暫時失效。同時,中美大都會16日還給各媒體發出一份極其簡短的書面通知,表示“就相關議題暫不發表任何意見”。 中美大都會人壽與首都機場從最初召開新聞發布會,坦言自身行為不屬壟斷、聲稱公司有權追求利潤最大化,到眼下進場“吃獨食”的時間向后推延,事情將何去何從,引人
航意險“改姓” 此次航意險風波發端于3月5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突然向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下屬的共保部發出一紙解約通知:從3月15日起將停止代理共保體的航意險。這意味著,原來在首都機場出售航意險的19家保險公司,將統統退出首都機場,而讓位于首都機場與美國大都會保險的合資公司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的獨家航意險產品。 這一舉動,立即激起19家保險公司的反對。北京市保險行業協會對此事的定調是:首都機場涉嫌市場壟斷。雙方各執一詞,多次交涉未果,使沖突迅速升溫,繼而引發廣泛的社會關注和監管層高度重視。目前事態處于協商之中,各方對此均言辭謹慎。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王開譽秘書長則對記者表示,不要再炒作,一旦有結果,將會盡快通告媒體。 是否屬于壟斷 對于首都機場與中美大都會的行為,爭執焦點在是否屬于壟斷上。首都機場與中美大都會方面認為此舉不屬壟斷,聲稱公司有權追求利潤最大化。機場方面表示,作為代理銷售商之一,機場選擇代理哪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完全是商業自主選擇經營行為。代理中美大都會人壽的產品,正是其股東雙方的一種合作形式。同時,首都機場與北京航意險共保體所簽署的一年期代理協議實際上早在2002年12月31日就已經到期,而該協議的條款中并沒有“到期自動延期”的規定,所以自那時起該代理合同就已經失效了。首都機場股份公司總經理王家棟還表示,航意險在機票銷售代理、保險公司的柜臺都可以買到,首都機場只是一個代理點,根本構不成壟斷。 但北京航意險共保體顯然無法接受首都機場的要求,依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規定:“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他們認為,首都機場是一個公共場所,公共客流并非首都機場所專有,屬于公共的資源,首都機場不能利用其自然壟斷地位謀求超額利潤。此外,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正在以參股的方式參與到咸陽機場、南昌機場、武漢機場的經營,如果都以這種方式推行,那其他機場恐怕也難免出現這種狀況。同時,首都機場此舉還直接侵害了被保險人的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旅客將不能在首都機場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選保險公司購買航意險,要么不購買航意險,要么就只有購買中美大都會的航意險。 對于機場航意險之爭,專家學者的意見大多傾向認為屬于壟斷行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副所長張文魁認為,此舉確定無疑屬于不正當競爭,首都機場作為代理方,完全可以選擇合作方,但應該通過公開的招投標方式進行,而不是指定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企業。中央財經政法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也認為這無疑是一種壟斷行為,并總結了其根源所在:“現在回顧這個事件的發展,我認為原因在于制度缺陷。”郝教授說,如果與合資壽險公司相關的法規不改變,類似壟斷事件還有可能在其他領域爆發。 共保還能走多遠 說到航意險,就不能不說共保。所謂機場共保,是由幾家保險公司聯合起來組成共保同盟,把航意險統一放在機場銷售,保險公司按照當時幾家協商的市場份額分享保費收入以及支付賠償。 雖然航意險在保費總額中占有的比重不大,卻是惹事最多、監管層最關注的險種之一。保監會為此曾專門下過五道文件,而吳定富主席則將其列為主抓的兩件事之一。 金航網的龍士凡總經理提出的設想是,機場應該設航意險專柜,采取小鍵盤、活比例、小范圍的共保方式。所謂小鍵盤是指消費者可以在上面選擇保險公司,甚至險種,而消費者選擇時,通過屏蔽,代理人看不見其選擇過程,然后按消費者實際購買發生率分成。這就將現在共保體中各公司的死比例變為了活比例。據了解,北京今年10月開始著手準備,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小鍵盤操作模式,屆時各家保險公司拼的更是品牌和服務了。 這場航意險之爭究竟會如何收場?業界猜測,有可能中美大都會一家勝出,眾保險商憤然退出,甚至可能訴諸法律,而首都機場有可能需要對各保險商給予經濟上的補償。有可能使共保體因此解散,保險商各自為戰,分別與首都機場簽約。也有可能以中美大都會加入共保體,大家共同分享利潤。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中美大都會以及首都機場的態度變化表明,最終的贏家將可能是北京航意險共保體。(文/本報記者 江帆 實習生 張嵩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