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2004年立法計劃確定 新制定9件修訂3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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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06日 15:4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3月6日電 據電監會網站消息,電監會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電監會2004年立法工作計劃。 據悉,列入計劃的立法項目共12件,均為基本的或者急需的并且條件成熟的項目,包括新制定9件、修訂3件,力爭在2004年內出臺或提請主席辦公會議審議起草。具體為:
一、行政法規類(4件) 1.制定電力監管條例(已于2003年11月14日報請國務院審查)。 2.修訂電網調度管理條例。 3.修訂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4.修訂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二、規章類(8件) 1.制定發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輸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供電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待《電力監管條例》出臺后即出臺。 2.制定電價監管辦法。 3.制定電力輔助服務費用管理辦法。 4.制定輸配電成本規則。 5.制定電力安全監管辦法。 6.制定電力爭議調解辦法。 此外,要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國務院的要求,制定電力監管行政許可受理與審查工作規定、一個窗口對外的辦法、聽取第三人意見和申請人陳述申辯的規定、行政許可聽證辦法、電力監管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實施許可責任規定等;根據電力監管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輸配電企業成本規則、電力財務監管辦法等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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