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連鎖店 經營再放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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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03日 08:39 京華時報 | |||||||||
連鎖企業可由總部統一繳稅 本報訊 (記者 陳琰)市政府昨天出臺《促進連鎖經營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外商直營連鎖企業再推優惠政策,規定由外商投資、在本市跨地區經營的直營連鎖企業可由企業總機構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
以前在本市實行連鎖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是實行“屬地納稅”的方式,即由各連鎖企業向當地財政繳納所得稅。出臺這一措施有利于吸引外商企業到本市投資。 《意見》還規定,外商直營連鎖經營企業經營煙草、藥品、書籍、報刊、音像制品,代售郵票、信封、明信片等業務,可由總部向審批機關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總部取得許可證后,門店不需再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