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郵政法或今年出臺 郵政專營等內容受關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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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14日 15:43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新《郵政法》修改草案由國家郵政局擬定后,已于2003年年底上交有關部門,新法規有望于今年出臺。 ◆有關“500克業務限制”、“郵政專營”的界定、“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等三大內容,最受大眾關注。 本報訊(記者郭文姬攝影報道)日前,有關方面傳出消息,幾經易稿、修改了4年的新《郵政法》有望今年出臺。昨日,記者從國家郵政局有關部門獲悉,新《郵政法》修改草案由國家郵政局擬定后,已于2003年年底上交有關部門,“是否今年出臺就看全國人大會議上的審議結果”。 現法不適應現實需求 據了解,現行《郵政法》自1987年頒布實施,1999年被提請進行修改。業內有關人士認為,該法實施16年后,部分關于法律管轄的條文已不適應現實需求,如開辦速遞企業究竟適用哪部法律;一個速遞企業成立后,可以辦理哪些業務,等等。 據悉,近年來,國內、外一些速遞公司紛紛涉足信件寄遞業務,造成信件進出口的多渠道局面,對郵政專營形成了很大的影響。在此情況下,對已被公開的《郵政法》修改草案,有關“500克業務限制”、“郵政專營”的界定、“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等內容,最受大眾關注。 三大內容最受關注 據悉,《郵政法》修改草案曾出現一系列內容:“非郵政企業從事信件快遞業務,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取得郵政監管機構的許可”;“信件或者單件重量不足500克的有名址的物品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另外,修改稿也曾提出“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概念,即每家從事信件、包裹寄遞業務的企業必須提取其業務收入的4%用于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這一基金旨在通過加強郵政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邊遠地區的郵政服務。 事實上,這些內容最后是否寫進新的《郵政法》,還有待國家最終公布的條文。當記者與國家郵政局取得聯系時,有關部門人士向記者表示,他們聽說過外界對“郵政專營”、“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意見,但目前他們不愿在此時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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