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史麗萍)近日,中國保監會權威人士向外界透露,《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簡稱《細則》),有望于今年第一季度正式出臺。據悉,《細則》將首次明確,原先以分公司為建制的外資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升格子公司為中國總公司建制。
目前,在中國內地開業的外資財產保險公司,都是作為其總公司的分公司設置的,據悉,《細則》規定,外國財產保險公司分公司在開業一年后,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其總公司
可以申請將該分公司改建為獨資財產保險公司。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變化在法律上明確了作為子公司的外資財產險公司具備了與中資公司一樣的一級法人資格,實際上有了中國總公司的基礎。
另外,外國財產保險公司分公司改建為獨資財產保險公司3個月后,可以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改建為獨資財產保險公司后,外國財產保險公司分公司原有的債權、債務,應當由改建后的公司承繼。外資保險公司在最低資本金人民幣2億元基礎上,每申請新增設一家分公司,資本金需增加人民幣2000萬元。當資本金增加達到人民幣5億元后,在滿足償付能力要求的情況下,新申請增設分公司無需增加資本金。
向全國性公司發展,廣開分支機構是外資保險公司的普遍心理,而相關政策的出臺無疑將加速這一過程。目前,美亞保險在中國內地上海、廣州和深圳分別有三家平行的分公司。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非常歡迎這一政策的出臺,并不排除將來會將三家分公司進行整合。
中國保監會權威人士透露,與《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相依托,《外資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預計也將于今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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