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嚴樺)記者今天從央行獲悉,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從2003年12月21日起將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調至1.62%。法定準備金存款利率仍為1.89%。
據悉,在人民銀行制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
準利率的2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不變。以一年期貸款為例,現行基準利率為5.31%,擴大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后,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至9.03%的區間內,按市場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政策性銀行貸款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貸款利率不上浮。
據介紹,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將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落實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有利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有利于推進金融機構改革,有利于抑制民間高利貸、維護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擴大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也有利于改變目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不平衡的狀況,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的發展。在擴大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同時,適度降低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有利于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平穩運行,發揮宏觀經濟政策協調配合的綜合效應。
央行方面稱,目前,我國資金供給充裕,金融機構具備了根據借款企業風險和效益狀況等因素區別定價的能力,擴大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會帶動貸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
-小資料:超額準備金存款
準備金存款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而向中央銀行繳存的存款。超額準備金存款指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中超過中央銀行要求的部分。
這次利率改革措施出臺前,金融機構的法定準備金存款和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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