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12月3日電(記者周凱)“企業在注冊商標時非常積極,卻忽視了對商標的保護。”上海市工商局商標監督管理處沈女士告訴記者,該局在今年的商標驗證工作中發現,上海市目前有1055件商標由于到期后沒有及時續展,隨時有可能被其他企業或個人搶注。
沈女士介紹,今年上海市工商局下屬各分局對全市6萬多件商標進行驗證,其中有40%左右的商標查無實處或不知去向,另有8.5%左右的商標,其所有權企業不愿意參加認證,在
最后參加驗證的2.9萬多件商標中,有很多商標處于閑置狀態,還有一些商標到期后沒有及時續展。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某國企的“金熊”商標,無形資產價值1000多萬元。到本年度商標驗證時,該商標已經過期4個半月。如果此時有人搶注,原商標持有人將不受工商部門保護。在工商部門的及時提醒下,企業進行了續展,避免了資產流失。
據了解,閑置商標是指注冊后不被使用的商標。大量商標被閑置是對商標資源的嚴重浪費,并給新商標注冊造成困難。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統計,截至2003年9月底,我國已有有效注冊商標192萬件,因商標名稱相同或相近而出現的反復駁回和反復繳費申請的情況屢屢發生,給一些亟須商標的企業和個人帶來極大困難。
沈女士透露,在今年驗證的商標中,有1000多件已經連續3年沒有使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章第三十條規定,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她說,在工商局的提醒下,上海已經有218件商標提出出售的意向。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有關專家指出,商標擁有者在期滿后要如期辦理續展手續,否則他人借機搶注,商標所有權即會易主。
沈女士也表示,很多企業不愿意參加商標的認證,“有些是因為企業改制或企業領導變動,有些是因為根本沒有使用過注冊的商標,覺得無所謂”。
沈女士還指出了出現閑置商標和企業不及時續展的原因———有些企業領導認為商標注冊一勞永逸,可以無限期使用,不知道有續展這么回事;另外,企業續展一個商標需要花費4000多元,而注冊一個商標卻只需要1900多元,由于存在續展和注冊價差,有些企業不愿申請續展;還有一些企業注冊商標后,覺得不適合自己企業,寧可閑置也不愿意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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