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
昨天央行行長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分別在“合作備忘錄”上簽字香港銀行在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大幕正式拉開
昨天下午,在人民大會堂廣東廳,隨著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
任志剛分別在“合作備忘錄”上簽字,香港銀行在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機制的“大幕”正式拉開。隨后,周小川和任志剛針對人民幣在港清算的焦點問題,一一作答。
內地居民不能在港存款
據悉,此次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將為香港銀行提供的清算業務主要有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業務四大項。不過記者昨天注意到,其中的人民幣存款、匯款主要針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個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港合法工作的外籍人士。暫不鼓勵香港銀行給其他人士(包括內地人士)提供人民幣存款服務。
央行“一把手”周小川也將規則制定的原因解釋得非常明白:“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此項清算安排,目前僅限于滿足兩地居民個人往來和小額旅游消費的需求,不涉及大額經常項下的交易和人民幣的貸款、投融資等資本項目交易。”
內地居民持人民幣卡可在港限量提取港幣
香港銀行辦理的個人人民幣業務,與內地居民個人有關系的業務主要有兩項:一項是內地居民個人可以持內地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卡,赴港消費支付或在香港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少量港幣現金;另一項是內地居民個人攜帶人民幣現鈔赴港后,每人每次在銀行柜臺兌換等值6000元人民幣的港幣或人民幣,用于滿足在港消費支付的需求。
央行同時規定,使用個人人民幣卡在香港僅限于旅游消費支付,并可在香港自動取款機(ATM)上提取每天不超過等值5000元人民幣的港幣現鈔,但不能在香港銀行柜臺轉賬、提現或通過客戶受理終端(POS)提現。
清算行人選“中銀香港”呼聲最高
從央行近日一連串的大舉措來看,在港人民幣從“地下”轉入“地上”,同時回流到內地的通道已經設計得相當完善。即香港眾多銀行作為參與行,開展相關的人民幣業務;然后香港一家銀行作為清算行,進行在港人民幣的全盤清算;大量的在港人民幣回流的目的地選在深圳,由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為清算行開立清算賬戶,接受清算行的存款,并支付利息。
目前最令人關注的是在港人民幣“清算行”究竟花落誰家。雖然央行并沒有透露具體銀行名稱,不過對照央行與金管局列出的條件“一家具有豐富清算經驗、擁有完備網絡和熟悉兩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規的香港持牌銀行”,一些專家表示,在香港目前的中銀、匯豐和渣打三家發鈔行中,中銀香港顯然呼聲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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